(約翰福音 14.1-14)耶穌又說:『你們心裏不要憂愁;你們信神,也當信我。在我父的家裏,有許多住處;若是沒有,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。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。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;我在那裏,叫你們也在那裏。我往那裏去,你們知道;那條路,你們也知道(有古卷作我往那裏去,你們知道那條路)。』多馬對祂說:『主阿,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裏去,怎麼知道那條路呢?』耶穌說:『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你們若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從今以後,你們認識祂,並且已經看見祂。』腓力對祂說:『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,我們就知足了。』耶穌對他說:『腓力,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麼?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你怎麼說,將父顯給我們看呢?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,你不信麼?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不是憑著自己說的,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。你們當信我,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;即或不信,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。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我所作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作;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;因為我往父那裏去。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求甚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,我必成全。
耶穌基督說在一元大我(上帝)的國度,有許多住處祂為祂的門徒預備著。但要去這屬於耶穌基督一元福音的住處,是要透過「信心」那條道路。耶穌基督說,你們要相信:『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』(即是說:耶穌基督的一元福音提供著通往一元大我(上帝)國度的『道路』,而這條道路即是『真理』的展現,當人們依循在這真理道路,其心靈就是復活的真『生命(靈體) 』,是在一元大我(上帝)的子民)
(原文在道路、真理和生命三個名詞前面,各有一個定冠詞(the),表示這三樣並不是一般普通的事物,乃是特有所指。『道路』指通往神的門路(參一51);『真理』指認識神的憑藉(參一18);『生命』指享受神的權柄(參一12)。也就是說,耶穌基督希望門徒將心靈與肉體,全部託付一元思維福音,並藉由深切的禱告中生起「信心」,經由這條『道路』讓心靈與肉體脫離二元物質性思維的束縛,就可以接受來自大我(上帝)一元運作的恩典與『真理』,產生復活的真『生命(靈體) 』成為大我(上帝)的子民。)
門徒腓力顯然仍深陷二元頭腦思維中,對耶穌基督的一元福音思維沒有信心。耶穌基督只好再強調:『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,你不信麼?』,這是說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雖是肉身在人間,但祂的聖靈是處大我(上帝)的一元境界,所以是『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』。祂的言行目的都是依著大我(上帝)安排的因緣,所以所行的神蹟也是大我(上帝)的運作。在一元境界中,個體是以大我(上帝)為體的,個體對本身、周遭事物都不再有自我體的覺受。而用也是以大我(上帝)的目的為用。即看到的用,是全體大我的用;看到的體,是全體大我的體。而事物的用與其體是合一的,當體即用。這是『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』的真義。耶穌基督告訴門徒,只要相信祂、奉行祂的福音的道,門徒的心願將得到成就,因大我(上帝)的國也因這福音得著榮耀。
(約翰福音 14.15-31)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(或作訓慰師,下同)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,就是真理的聖靈,乃世人不能接受的;因為不見祂,也不認識祂;你們卻認識祂;因祂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裏面。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,我必到你們這裏來。還有不多的時候,世人不再看見我;你們卻看見我;因為我活著,你們也要活著。到那日,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,你們在我裏面,我也在你們裏面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』猶大(不是加略人猶大)問耶穌說:『主阿,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,不向世人顯現呢?』耶穌回答說:『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與他同住。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;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。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,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。但保惠師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,祂要將一切的事,指教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我留下平安給你們,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;我所賜的,不像世人所賜的;你們心裏不要憂愁,也不要膽怯。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,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。你們若愛我,因我到父那裏去,就必喜樂,因為父是比我大的。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,我豫先告訴你們,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,就可以信。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,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;牠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;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,並且父怎樣吩咐我,我就怎樣行。起來,我們走罷。』
對處一元境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而言,聖靈已經是與大我(上帝)合一的。但對門徒而言,雖有屬靈的生命(心靈),但是受束縛於物質與肉體的二元思維中。有耶穌基督在身邊,門徒可以依循祂一元思維的身教與言教,就不會落入二元運作的錯亂與犯罪。但耶穌基督即將離世,不能再以二元的物質肉身給門徒作行為的依靠。所以耶穌基督承諾給他們『保惠師』,就是真理的聖靈。這保惠師是大我(上帝)的使者,與所有的生命同在,但束縛於物質與肉體的二元思維中的心靈是無法見到祂,也就不認識祂。但對於一元福音的門徒,耶穌基督說:『你們卻認識祂;因祂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裏面。』因為耶穌基督說:『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』,這樣依循一元思維福音的道,就可以感知一元真理聖靈的保惠師。將來耶穌基督肉身不在人世,那能感知保惠師聖靈的,也將感知耶穌基督聖靈,自然也會知道『我在父裏面,你們在我裏面,我也在你們裏面』。
耶穌基督說:『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與他同住。』是要門徒遵循一元思維的福音,這樣就可領受一元大我(上帝)的恩典,門徒的心靈就可依循一元運作,也就是靈體處於一元大我(上帝)的境界,與大我(上帝)合一。耶穌基督說:『我留下平安給你們,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』。這與一般世人所給的不同,因為這是一種承諾,是『還要回來』的承諾,這是讓一元福音門徒可以安心的承諾,門徒因為知道耶穌基督聖靈回到大我(上帝)的國,那是有大能力可以救援的國度,所以平安會來自這樣的承諾,這是跟一元境界中的耶穌基督聖靈有連結帶來的。
(『保惠師』的原文意思是『指一個被招請到另一個人身旁的幫助者』,這詞用在法律場合,是指一個陪伴當事人出庭,照料有關案件一切事務的人,其工作乃是代言、辯護、忠告、訓勉和安慰。『保惠師』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共用過五次;其中四次是指聖靈(參十四26;十五26;十六7),另一次譯作『中保』(參約壹二1),是指耶穌基督說的。主是我們的『保惠師』,當我們失腳犯罪的時候,祂在父面前作我們的中保、幫助、代求者。聖靈也是我們的另一位『保惠師』,永遠與我們同在,當我們軟弱、灰心、愚昧、無知的時候,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、帶領者、代求者。)(佛教的說法是,每個人身上都有兩個神,一個叫「同名神」,另一個是「同生神」。同名神是男的、是白的,是計善的神;同生神是女的、黑的,是計惡的神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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