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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

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




(路加福音 14.1-6安息日,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喫飯,他們就窺探祂。在祂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。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:『安息日治病,可以不可以?』他們卻不言語。耶穌就治好那人,叫他走了。便對他們說:『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,在安息日掉在井裏,不立時拉牠上來呢?』他們不能對答這話。

安息日不可作工,故膳食是前一天準備好的。按照猶太教拉比的教訓,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,否則不可在『安息日治病』,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,這是耶穌基督所無法接受的。安息日的律法是同時為人類和牲畜設立的。『驢』字在有的抄本中作『兒子』;以兒子代表人類,以牛代表牲畜。在安息日把掉在井裏的人和牛拉上來,是摩西律法所允許的;但在安息日治病,卻被拉比的遺傳(人對律法所添加的解釋)所定罪。



(路加福音 14.7-11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,就用比喻對他們說:『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,不要坐在首位上;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,被他請來,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:“讓座給這一位罷。”你就羞羞慚慚的退到末位上去了。你被請的時候,就去坐在末位上,好叫那請你的人來,對你說:“朋友,請上坐。”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,就有光彩了。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;自卑的必升為高。』

耶穌基督一直是對頭腦充滿知識二元思維的法利賽人、經學家有很嚴厲的批判,因為這些人主導了社會的價值規範,但卻又是充滿「虛偽」、「造假」的「自我」思想。他們因為落在頭腦的二元思維運作,這種以「名相」為對象的運作方式,就已經是遠離了事物的真實「體」,成了「名不符實」、「體用不一」。所以他們就會習慣於追求虛幻的名位、財富,而整個社會的價值規範也因此被扭曲了。

但一元思維運作的方式是直接面對事物的「體」及「用」,這是真實的面對,「名符其實」、「體用一如」。所以一元境界中,個體成員的位置是決定於,他在大我中所扮演「用」的因緣角色。在一元思維當下,是以大我的全體為運作中心,成員個體間是互相依賴的關係。個體成員的過度發展將危害周圍的關係,大我全體也將受到傷害。所以成員會覺知到擁有超過所需的資源是一種罪惡。這時由於外擴的運作方式,會將過多的資源捐輸到不足的地方。所以在一元境界中,「布施」是求助於周遭,減低個體成員罪惡的行為。而無貪的「乞食」則是救援鄰人,減少其罪惡壓力的善行。這些是個體成員間積極的、主動的行為。而這種布施、乞食的行動是當下的。成員個體是在達到擁有資源低於、或等於周遭的環境時才有強烈的安定感。所以耶穌基督說:「凡自高的必降為卑、自卑的必升為高。」,這是一元思維運作下的必然性,如此才能使全體大我達到「平等」的和諧狀態。



(路加福音 14.12-4耶穌又對請祂的人說:『你擺設午飯,或晚飯,不要請你的朋友、弟兄、親屬和富足的鄰舍,恐怕他們也請你,你就得了報答。你擺設筵席,倒要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,你就有福了;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;到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

一般人無法理解一元大我(上帝)境界的運作,是積極的、主動的捐輸給周遭比自己資源不足的。耶穌基督就以吃飯的比喻來說明,能宴請「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」,你就有福了,因為這是天國選民才具有的一元境界特質。



(路加福音 14.15-24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,就對耶穌說:『在神國裏喫飯的有福了。耶穌對他說:『有一人擺設大筵席,請了許多客。到了坐席的時候,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:“請來罷,樣樣都齊備了。”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。頭一個說:“我買了一塊地,必須去看看,請你准我辭了。”又有一個說:“我買了五對牛,要去試一試,請你准我辭了。” 又有一個說:“我才娶了妻,所以不能去。” 那僕人回來,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;家主就動怒,對僕人說:“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,領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、瘸腿的來。” 僕人說:“主阿,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,還有空座。” 主人對僕人說:“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,勉強人進來,坐滿我的屋子。” 我告訴你們,先前所請的人,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。』

對於二元思維的人聽到一元大我(上帝)國度的運作必然感到驚訝,但耶穌基督又以吃飯的比喻說明,一元福音思維的運作,並不是那麼容易被接受的。有許多深陷於二元運作中的人,一元福因就像是邀請他到天國的宴席,但這些人習慣於人間二元權力的運作,反而不肯接受一元的福音訊息。一元福音將會無分別的,傳給有聽到這福音訊息的任何人,只要他們接受就可以享受到天國的宴席。而不肯接受一元的福音訊息的,這些人在將來審判的日子,終將與塵土一起消滅。(根據猶太人的習俗,主人先對客人發出邀請,客人接受之後,等筵席準備好了,主人再打發僕人作最後的邀請)



(路加福音 14.25-33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;祂轉過來對他們說:『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“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” 或是一個王,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,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?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

耶穌基督告訴門徒,二元思維的人們習慣於相對的社會階級制度。當個體接受福音的思維,採取一元境界的大我的思維及運作,這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的方式和諧的做資源分配。而這將瓦解二元架構緊張的社會結構。人跟人的關係,不在是階級性的服從,替代的是平等、愛的關懷。一元思維運作下,人與人之間是無分別的平等與愛,可消瀰緊張的社會關係。

十字架曾作為一種古代死刑的刑具。在歐美文學中,一般用十字架比喻苦難。耶穌基督告訴門徒要追隨祂的一元福音的人,必須捨棄自私小我的觀念,面對自己所深陷的二元肉體世界的苦難,有清楚的認知,並放棄此二元思維來跟隨祂。因為凡事執著於二元思維而想救自己肉體生命的,必然因迷失於二元運作中而失去一元靈體的生命。但若能於耶穌基督的福音有信心的,必然能因此信心而獲得一元靈體的生命。所以耶穌基督告訴門徒,要追求一元大我(上帝)國度的人必須是「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」。



(路加福音 14.34-5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?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;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』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個體凡存在的必然是有用的,無用的必不存在。個體存在的作用,都是為了大我的目的。每個個體都是神(大我)所用的使徒,一元思維的推動者。而推動一元思維及運作者,即是提供二元紊亂世界的光者。他們如先知般能引導人進入神(大我)的國度。耶穌基督舉鹽的例子說,但陷在二元運作中的個體,不但無法在大我中運作,反而更會傷害大我。當個體在人世間的因緣作用結束後,就會像無用的石頭鹽被丟棄,進不了天國的門。

(古時猶太地方和中東各地吃的鹽,多是『礦鹽』或『井鹽』,那些鹽塊從礦場或井裏挖出來時,就像拳頭大的石頭一般。在這石塊的外層包著一層鹽。猶太人在吃飯時,右手拿著菜,左手握著鹽塊,用舌頭舐鹽以取味。家中每個人都有一塊鹽放在廚房中,吃飯時就各用自己的鹽塊。等到鹽塊的鹹味逐漸減少,至完全失味時,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了,於是隨手棄置,這些鹽份用盡的石頭就任人踐踏了。)





參考資料:

(1)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(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 )

(2)聖經(Bible international.com  http://www.bbintl.org/indexb5.html 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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