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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

路加福音 第五章




(路加福音 5.1-11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,眾人擁擠祂,要聽神的道。祂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;打魚的人卻離開船,洗網去了。有一隻船,是西門的,耶穌就上去,請他把船撐開,稍微離岸,就坐下,從船上教訓眾人。講完了,對西門說:『把船開到水深之處,下網打魚。』西門說:『夫子,我們整夜勞力,並沒有打著甚麼;但依從你的話,我就下網。』他們下了網,就圈住許多魚,網險些裂開;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。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,甚至船要沉下去。西門彼得看見,就俯伏在耶穌膝前,說:『主阿,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。』他和一切同在的人,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;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、約翰,也是這樣。耶穌對西門說:『不要怕,從今以後,你要得人了。』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,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。

耶穌基督洞悉周遭的因緣相關性,其對人事物的抉擇也是依人事物所呈現,在大我的運作中的因緣關係。這樣的價值標準是依於對大我「有用」的絕對性意義,非個人知識、經驗的取向。所以對耶穌基督而言,門徒彼得、雅各和約翰是大我所給的助緣。耶穌基督所展現的一元運作的能力,也當下能折服這些門徒。這是大我(上帝)安排下,必然結合的師徒關係。耶穌基督也知道一元福音的信徒在哪裡,因為信徒也是依感知大我(上帝)安排的因緣性而來的。所以耶穌基督告訴彼得說:「不要怕,從今以後,你要得人了。』



(路加福音 5.12-6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裏,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,看見祂,就俯伏在地,求祂說:『主若肯,必能叫我潔淨了。』耶穌伸手摸他說:『我肯,你潔淨了罷。』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。耶穌囑咐他:『你切不可告訴人;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,又要為你得了潔淨,照摩西所吩咐的,獻上禮物,對眾人作證據。』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;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,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;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。

按舊約的律法,痲瘋病患得痊癒後,要去給祭司察看,經祭司認定已潔淨後,他就可以獻祭;既獻了祭,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,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實了。在一元思維上帝(大我)國度裡,個體間的傷害與疾病,是透過對大我(上帝)完全的信心中獲得能力與醫治的。同樣的,對於二元思維的人,信心也是唯一可以進入大我(上帝)國度的方法。所以耶穌基督確認長了大痲瘋的患者有信心才能治癒他,並且要他去給祭司察看,經祭司認定已潔淨。

耶穌基督喜歡於僻靜處禱告,因深層的「禱告」可以使二元的頭腦運作停止下來,靈體的一元運作就可以慢慢掙脫二元肉體的束縛。時常的深心禱告,可以使二元的肉體習慣於一元的運作,並停止二元頭腦思維的干擾禱告者所處的一元境界。所以耶穌基督常常有機會就會到僻靜處作深心的禱告。



(路加福音 5.17-26有一天耶穌教訓人,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,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;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,使祂能醫治病人。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,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,卻因人多,尋不出法子抬進去,就上了房頂,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,正在耶穌面前。耶穌見他們的信心,就對癱子說:『你的罪赦了。』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:『這說僭妄話的是誰?除了神以外,誰能赦罪呢?』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,就說:『你們心裏議論的是甚麼呢?或說:“你的罪赦了。”或說:“你起來行走。”那一樣容易呢?但要叫你們知道,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。』就對癱子說:『我吩咐你起來,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。』那人當眾人面前,立刻起來,拿著他所臥的褥子回家去,歸榮耀與神。眾人都驚奇,也歸榮耀與神,並且滿心懼怕,說:『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。』

典型的巴勒斯坦房子,乃為平頂,人可以從房外的石階拾級而上。房頂通常是用樹枝編成的蓆子橫排在木梁上支撐著,在其上鋪一層很厚的黏土,經石輪壓過;這種房頂易於拆開。

當癱子被從屋頂抬進來,耶穌基督見他們的信心,就對癱子說:『你的罪赦了。』幾個文士心裡在滴咕:「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,他說僭妄的話了,除了 神以外、誰能赦罪呢?」他們不知道在一元境界是「一心的境界」,所以「凡掩蓋的事、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、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」耶穌基督常處一元情境中,當然能洞悉這些文士、法利賽人的心想念頭。

而且耶穌基督更知道這些二元思維的文士,是依於頭腦虛妄名相的運作,是「言行不一,體用分離」,無法展現力量的。他們不知道在一元境界中,所展現的能力是直接的「用」,是「當體即用,體用一如」的,才有力量的。這不是只用嘴巴說說就可以達成的,所以這不是二元運作者所能做到的。所以耶穌基督說:「或對癱子說、你的罪赦了.或說、起來、拿你的褥子行走.那一樣容易呢?」這不是只用嘴巴說說就可以達成的,這是「說」與「用」運作的大不同。



(路加福音 5.27-32這事以後,耶穌出去,看見一個稅吏,名叫利未,坐在稅關上,就對他說:『你跟從我來。』他就撇下所有的,起來,跟從了耶穌。利未在自己家裏,為耶穌大擺筵席;有許多稅吏和別人,與他們一同坐席。法利賽人和文士,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,說:『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,一同喫喝呢?』耶穌對他們說:『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;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;乃是召罪人悔改。』

『法利賽人』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教派,自誇有高度聖潔的生活、對神敬虔、並具豐富的聖經知識。『教法師』乃文士的別稱,指對舊約聖經具有解釋並教導權威的人;文士大多數屬於法利賽人。這些喜好二元頭腦思維的法利賽人,是以自我為中心判斷事情,是以自己的意見為標準。但耶穌基督是以大我為中心,大我(上帝)一元思維運作的。在一元境界中的思維及運作,不再依頭腦的意識分別,因此在大我為中心中,無內外的二元思維,所以外在所建立的價值標準不再存在。取而代之的是,大我存在的絕對性意義。頭腦的運作不再以二元對立的分類方式,而是以因果關連性的連結方式。存在事物以其在當下「用」的角色,決定其相關的位置;而不再以外在所建立的價值標準,決定其重要性。

耶穌基督以大我一元思維覺知周遭的因緣相關性,其對事物的抉擇也是依事物所呈現的因緣關係。這樣的價值標準是依於對大我「有用」的絕對性意義,非個人知識、經驗的取向。所以對耶穌基督而言,門徒是大我所給的助緣;信徒是依感知的因緣性而來的。在此,耶穌基督覺知道福音對自知是罪人的,遠比自認是義人的有助益。也因此,罪人才是因緣法上福音的信徒,是傳播福音的使徒。



(路加福音 5.33-39他們說:『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,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;惟獨你的門徒又喫又喝。』耶穌對他們說:『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,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?但日子將到,新郎要離開他們,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。』耶穌又設一個比喻,對他們說:『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,補在舊衣服上;若是這樣,就把新的撕破了,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,和舊的也不相稱。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;若是這樣,新酒必將皮袋裂開,酒便漏出來,皮袋也就壞了。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裏。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,他總說陳的好。』

法利賽人是二元思維、遵循律法的,他們知道人本性中的慾望是罪行的根源。在二元的世界要能接近一元大我(上帝)國度的方法,就必須克制自己本性的慾望,這是「禁食」的目的。但對一元思維運作的人來說,滿足周遭及大我的需求,是最主要的本性。所以當門徒與一元思維的耶穌基督在一起時,是不會有放縱慾望所產生的罪行。但是當耶穌基督離開後,門徒容易陷入二元思維的運作方式,也就必須與別人一樣,遵守律法、克制自己本性的慾望。

古時中東地方的人在婚禮以前,新郎有年輕親友作『陪伴的人』,和他一起飲酒歡鬧,持續數日,然後才起程前往迎娶新娘,那時陪伴的人就要感到寂寞了。耶穌基督就用這個比喻他如何教導門徒的。因為門徒接受他的一元福音思維,這是依「信心」運作的嶄新的境界,全然不同於二元頭腦、律法的運作。但這不是二元思維的法利賽人所能了解的,所以他也只能用比喻的方式告訴他們,新布不能用於補舊衣、新酒也只能裝在新皮袋裡。





參考資料:

(1)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(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 )

(2)聖經(Bible international.com  http://www.bbintl.org/indexb5.html 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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