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約翰福音 19.1-16)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。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,戴在祂頭上,給祂穿上紫袍。又挨近祂說:『恭喜猶太人的王阿。』他們就用手掌打祂。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:『我帶祂出來見你們,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。』耶穌出來,戴著荊棘冠冕,穿著紫袍。彼拉多對他們說:『你們看這個人。』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,就喊著說:『釘祂十字架!釘祂十字架!』彼拉多說:『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罷。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。』猶太人回答說:『我們有律法,按那律法,祂是該死的,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。』彼拉多聽見這話,越發害怕。又進衙門,對耶穌說:『你是那裏來的?』耶穌卻不回答。彼拉多說:『你不對我說話麼?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,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?』耶穌回答說:『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,你就毫無權柄辦我。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,罪更重了。』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,無奈猶太人喊著說:『你若釋放這個人,就不是該撒的忠臣(原文作朋友)。凡以自己為王的,就是背叛該撒了。』彼拉多聽見這話,就帶耶穌出來,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鋪華石處,希伯來話叫厄巴大,就在那裏坐堂。那日是豫備逾越節的日子,約有午正。彼拉多對猶太人說:『看哪,這是你們的王。』他們喊著說:『除掉祂!除掉祂!釘祂在十字架上。』彼拉多說:『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?』祭司長回答說:『除了該撒,我們沒有王。』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。
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,是用皮帶作成,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,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。『釘十字架』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,只對強盜、殺人放火、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。再者,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。按當時羅馬的法律,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,即會被定罪。
彼拉多希望耶穌基督為自己辯護,但對一元境界的祂是依著「凡掩蓋的事、沒有不露出來的。隱藏的事、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」。所以其實彼拉多的心理是完全明白耶穌基督是無罪的,故說:『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罷。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。』但耶穌基督告訴彼拉多,他的權力也是來自大我(上帝)的因緣。彼拉多畢竟是二元思維運作的人,他雖知道猶太人長老、祭司長,是為了權力與私慾,迫害耶穌基督,但他也害怕這些人告訴該撒而威脅到他的地位。
(約翰福音 19.17-27)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。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,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髑髏地,希伯來話叫各各他。他們就在那裏釘祂在十字架上,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,一邊一個,耶穌在中間。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,安在十字架上。寫的是:『猶太人的王,拿撒勒人耶穌。』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。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,與城相近,並且是用希伯來、羅馬、希利尼,三樣文字寫的。猶太人的祭司長,就對彼拉多說:『不要寫猶太人的王。要寫祂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。』彼拉多說:『我所寫的,我已經寫上了。』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,每兵一分;又拿祂的裏衣;這件裏衣,原來沒有縫兒,是上下一片織成的。他們就彼此說:『我們不要撕開,只要拈鬮,看誰得著。』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:『他們分了我的外衣,為我的裏衣拈鬮。』兵丁果然作了這事。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,有祂母親,與祂母親的姊妹,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,和抹大拉的馬利亞。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祂母親說:『母親(原文作婦人),看你的兒子。』又對那門徒說:『看你的母親。』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。
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,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,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,故將耶穌基督『釘十字架』,正應驗了祂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。釘十字架的酷刑,在羅馬帝國歷史上,僅採用於耶穌基督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,似乎是大我(上帝)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。按羅馬的慣例,被處死之人的隨身財物都歸給行刑者。
(約翰福音 19.28-30)這事以後,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,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,就說:『我渴了。』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,放在那裏。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牛膝草上,送到祂口。耶穌嘗(原文作受)了那醋,就說:『成了。』便低下頭,將靈魂交付神了。
耶穌基督是依著大我(上帝)所安排的因緣時節而運作,肉體瀕臨死亡時祂說:『我渴了。』,最後祂說:『成了。』是靈體脫離肉體的因緣時節。(引自《詩篇》第六十九篇廿一節,「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;我渴了,他們拿醋給我喝。」,這是大衛用比喻形容別人給他的東西,得以獲得生命存活;但耶穌卻是實際得到這些,得到的是真生命的靈)
(約翰福音 19.31-7)猶太人因這日是豫備日,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,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,把他們拿去,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。於是兵丁來,把頭一個人的腿,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,都打斷了。只是來到耶穌那裏,見祂已經死了,就不打斷祂的腿。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。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,他的見證也是真的,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,叫你們也可以信。這些事成了,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:『祂的骨頭,一根也不可折斷。』經上又有一句說:『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。』
引自《詩卅四19-20》,「義人多有苦難,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,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,連一根也不折斷。」
引自《撒迦利亞書十二10》,「他們必仰望我,就是他們所紮的,必為我悲哀」
(約翰福音 19.38-42)這些事以後,有亞利馬太人約瑟,是耶穌的門徒,只因怕猶太人,就暗暗的作門徒,他來求彼拉多,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。彼拉多允准,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。又有尼哥底母,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,帶著沒藥和沉香,約有一百斤前來。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,把耶穌的身體,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。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,有一個園子。園子裏有一座新墳墓,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。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,又因那墳墓近,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。
人被釘在十字架上,通常要兩、三天才斷氣;耶穌基督當日未經打斷腿,就已經死了,事非尋常,因此彼拉多深感詫異。埋葬耶穌基督的墳墓,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,從山壁鑿出窟穴。猶太人殯殮的習俗,是將屍身以長條細麻布加香料纏裹,頭部另用裹頭巾包好『亞利馬太』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,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;『約瑟』乃是個『財主』聖經藉此證明連主耶穌被埋葬,也應驗了舊約『與財主同葬』的豫言。(引自《賽五十三9》,「他雖未行強暴,口中也沒有詭詐,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,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。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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