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約翰福音 2.1-12)第三日,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;耶穌的母親在那裏。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祂說:『他們沒有酒了。』耶穌說:『母親(原文作婦人)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』祂母親對用人說:『祂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作甚麼。』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,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,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。耶穌對用人說:『把缸倒滿了水。』他們就倒滿了,直到缸口。耶穌又說:『現在可以舀出來,送給管筵席的。』他們就送了去。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,並不知道是那裏來的,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;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,對他說:『人都是先擺上好酒;等客喝足了,才擺上次的;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。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,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,顯出祂的榮耀來;祂的門徒就信祂了。這事以後,耶穌與祂的母親弟兄和門徒,都下迦百農去;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。
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,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,暢喝『喜酒』。一般認為,耶穌基督的母親是主辦婚筵的人的親屬或好友,受託協助照管筵席的事務,所以才會在此出面要求耶穌基督幫助解決『沒有酒』的難處。耶穌基督是處一元運作的,是能展現「物隨心轉」的,但所有這些事情也都必須是符合大我(上帝)的安排,而這是有時節因緣的,所以耶穌基督告訴母親說:『母親(原文作婦人),請你別勉強我做甚麼,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呢。』這又展現耶穌基督洞悉自己由大我(上帝)安排的因緣時節,是處一元境界者才有的能力。
(『潔淨的規矩』指猶太宗教禮儀上的條例。按摩西律法的規定,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。而歷代著名律法教師對摩西律法作了補充的詮釋和引伸,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範圍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,惟恐人們可能在無意中摸過不潔的東西(如死人、死畜、不潔的動物),所以規定在進食以前必須用水潔淨。)
(『神蹟』的原文共有三個字:(1)『異能』(dynamic),指神的大能;(2)『奇事』(miracle),指脫離常軌的事;(3)『神蹟』(sign),指從神而來的記號。在《約翰福音》書裏,都是用『記號』(sign) 來稱呼『神蹟』,這個字是在強調所作的事含有重要的意義,而不是它所顯的神奇現象。『加利利』是被人藐視的地方;『迦拿』原文字義為『蘆葦之地』,蘆葦象徵脆弱的人生。)
(約翰福音 2.13-22)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,並有兌換銀錢的人,坐在那裏。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,把牛羊都趕出殿去;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,推翻他們的桌子。又對賣鴿子的說:『把這些東西拿去;不要將我父的殿,當作買賣的地方。』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:『我為你的殿,心裏焦急,如同火燒。』因此猶太人問祂說:『你既作這些事,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?』耶穌回答說:『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』猶太人便說:『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,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?』但耶穌這話,是以祂的身體為殿。所以到祂從死裏復活以後,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,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。
耶穌基督最不能接受的是在ㄧ元大我(上帝)神聖的殿堂裡,盡幹些二元思維錯亂的勾當。ㄧ元神聖的殿堂的設置,是為了讓人能有處所可以接近大我(上帝)的國。在殿堂裡,人可以透過禱告停止頭腦二元的思維,生起信心接受ㄧ元大我(上帝)的國訊息。(《約翰福音》常以猶太人的節期為背景,記述主耶穌的行動。『逾越節』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,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,幾乎所有敬虔的猶太成年人,都要在逾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去過節。)
(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作買賣,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;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,猶太人繳納殿稅或奉獻,須用指定的希伯來錢幣,故有兌換銀錢的人,為那些外來朝聖者提供方便。這類買賣商業行為,表面看似乎並無不妥,但實際上有下列嚴重的弊端:(1)因買賣是在聖殿的範圍內進行,神聖之地因而被玷污;(2)佔用外邦人的院子,剝奪了外邦人敬拜神的權利;(3)因祭司和商人勾結串通,祭司給予商人各種方便(例如祭牲未嚴格檢驗,有瑕疵者也予通融),而商人高價剝削,然後朋分暴利。)
《約翰福音》作者於此節中特別提出,耶穌基督說:『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』指耶穌基督說這話,是以祂的身體為殿。這是因為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存在,祂肉體的運作不再是二元的,這是「物隨心轉」的特質。所以對成道者耶穌基督肉體只是祂的聖靈的居所,是用與二元物質世界溝通的工具,所以可視為供俸聖靈的殿堂。這句話也展現耶穌基督預知自己的因緣歷程。
(『這殿』是指所羅巴伯所重建的聖殿被毀之後,約在主前二十年,大希律為討好猶太人,再次重建聖殿,當主耶穌開始事奉神時,已經費了『四十六年』,惟仍未完工。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記述,整個聖殿是在主後六十四年完工的。這殿建築宏偉,堂皇壯麗,建殿的大理石,有的甚至長達十公尺以上,另有巨型金飾,真是金碧輝煌,光輝耀目。)
(約翰福音 2.23-25)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,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,就信了祂的名。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,因為祂知道萬人;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;因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。
耶穌基督洞悉人心,這是因為祂時時處於一元境界的運作中,而一元境界是一心的境界,是『凡掩蓋的事、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、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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