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出家功德》 下 永平道元禪師
佛言:“若有眾生,為我出家,剃除鬚髮,被服袈裟,設不持戒,彼等悉已為涅槃印之所印也。” “若復出家,不持戒者,有以非法,而作惱亂、辱駡、毀咎,以手刀打縛砍截,若奪衣缽,及奪種種資生具者,是人則壞三世諸佛真實報身,則挑一切人天眼目。是人為欲隱沒諸佛所有正法三寶種故,令諸天人不得利益墮地獄故,為三惡道增長盈滿故。”
佛說:「若有眾生,為我出家,剃除鬚髮,被服袈裟,設不持戒,彼等悉已為涅槃印之所印。」 「若復出家,不持戒者,有以非法,而作惱亂、辱駡、毀咎,以手刀打縛砍截,若奪衣缽,及奪種種資生具者,是人則壞三世諸佛真實報身,則挑一切人天眼目。是人為欲隱沒諸佛所有正法三寶種故,令諸天人不得利益墮地獄故,為三惡道增長盈滿故。」(《大集經》卷五十三)
當知若剃髮染衣,雖不持戒,亦可為無上大涅槃之印所印也。人若惱亂之,則是壞三世諸佛之報身也,當與逆罪同。可知出家之功德,直近三世諸佛也。
當知若剃髮染衣,雖不持戒,亦可為無上大涅槃之印所印。人若惱亂之,則是壞三世諸佛的報身,當與逆罪同。可知出家的功德,是直近三世諸佛。
佛言:“夫出家者,不應起惡。若起者,則非出家。出家之人,身口相應。若不相應,則非出家,我棄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眷屬、知識,出家修道,正是修集諸善覺時,非是修集不善覺時。善覺者,憐憫一切眾生,猶如赤子。不善覺者,與此相違。”
夫出家之自性者,即“憐憫一切眾生,猶如赤子”也。是即“不起惡”也,“身口相應”也。其儀既如出家,其德亦復如是也。
佛說:「夫出家者,不應起惡。若起者,則非出家。出家之人,身口相應。若不相應,則非出家,我棄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眷屬、知識,出家修道,正是修集諸善覺時,非是修集不善覺時。善覺者,憐憫一切眾生,猶如赤子。不善覺者,與此相違。」(《涅槃經》卷二十三) 夫出家的自性,即是『憐憫一切眾生,猶如赤子』。是即『不起惡』,是『身口相應』(即出家是一元性的心識運作)。其儀既如出家,其德亦復如是。
佛言:“復次,舍利佛,菩薩摩訶薩,若欲出家日,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即是日轉法輪;輪法輪時,無量阿僧祗眾生,遠塵離垢,于諸法中,得法眼淨;無量阿僧祗眾生,得一切法不受故,諸漏心得解脫;無量阿僧祗眾生,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得不退轉,當學般若波羅蜜。”
佛說:「復次,舍利佛,菩薩摩訶薩,若欲出家日,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即是日轉法輪;輪法輪時,無量阿僧祗眾生,遠塵離垢,於諸法中,得法眼淨;無量阿僧祗眾生,得一切法不受故,諸漏心得解脫;無量阿僧祗眾生,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得不退轉,當學般若波羅蜜。」(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)
謂“學般若”之菩薩者,即祖祖也。所以,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必於出家即日中成熟也。然則,于三阿僧祗劫中修行,于無量阿僧祗劫中修行,不被有邊、無邊所污染。學人當知:
所謂『學般若』的菩薩,即是祖祖(指一元性識心)。所以,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必於出家即日中成熟。然而,於三阿僧祗劫中修行,於無量阿僧祗劫中修行,不被有邊、無邊所污染。學人當知:
佛言:“若菩薩摩訶薩作是思維:‘我於何時當捨國位,出家之日,即成無上正等菩提,還於是日,轉妙法輪,即令無量無數有情,遠離塵垢,生淨法眼;復令無量無數有情,永盡諸漏,心慧解脫,亦令無量無數有情,皆於無上正等菩提,得不退轉。是菩薩摩訶薩,欲成斯事,應學般若波羅蜜。”
此乃為最後身之菩薩,降生王宮,捨國位,成正覺,轉法輪,度眾生而宣說之功德也。
佛說:「若菩薩摩訶薩作是思維:『我於何時當捨國位,出家之日,即成無上正等菩提,還於是日,轉妙法輪,即令無量無數有情,遠離塵垢,生淨法眼;復令無量無數有情,永盡諸漏,心慧解脫,亦令無量無數有情,皆於無上正等菩提,得不退轉。是菩薩摩訶薩,欲成斯事,應學般若波羅蜜。』(《大般若經》卷三 初分學觀品) 此乃為最後身的菩薩,降生王宮,捨國位,成正覺,轉法輪,度眾生而宣說的功德。
悉達太子,從車匿邊,索取摩尼雜芳莊嚴七寶把刀,自以右手,執於彼刀,從鞘拔出,即以左手攬捉柑青優缽羅色螺髻之髮,右手自持利刀割取,以右手擎擲空中。時天帝釋以稀有心,生大歡喜,捧太子髻,不令墮地。以天妙衣,承受接取。爾時,諸天以彼勝上天諸供具而供養之。
悉達太子,從車匿邊,索取摩尼雜芳莊嚴七寶把刀,自以右手,執於彼刀,從鞘拔出,即以左手攬捉柑青優缽羅色螺髻的頭髮,右手自持利刀割取,以右手擎擲空中。時天帝釋以稀有心,生大歡喜,捧太子髻,不令墮地。以天妙衣,承受接取。爾時,諸天以彼勝上天諸供具而供養之。(《佛本行集經》卷十八)
此是釋迦如來往昔為太子時,夜半逾城,日升至山,自斷頭髮之話。時淨居天前來,(為其)剃除頭髮,授予袈裟。此必是如來出世之瑞相也,諸法世尊之常法也。
此是釋迦如來往昔為太子時,夜半逾城,日升至山,自斷頭髮的話。時淨居天前來,為其剃除頭髮,授予袈裟。此必是如來出世的瑞相,諸法世尊的常法。
三世十方諸佛中,皆為一佛,無有在家成佛之諸佛。過去有佛故,即有出家受戒之功德。眾生得道,必由出家也。大凡出家受戒之功德,乃為諸佛之常法故,其功德無量也。聖教之中,雖有在家成佛之說,然非正傳;雖有女身成佛之說,然其亦非正傳。佛祖之正傳者,出家成佛也。
三世十方諸佛中,皆為一佛,無有在家成佛的諸佛。過去有佛故,即有出家受戒的功德。眾生得道,是必由出家。大凡出家受戒的功德,乃為諸佛的常法故,其功德是無量。聖教之中,雖有在家成佛的說法(《涅槃經》卷四),然非正傳;雖有女身成佛的說法(《法華經》卷五),然其亦非正傳。佛祖的正傳,是出家成佛。
第四祖優婆鞠多尊者,有長子,名曰提多伽,來禮尊者,志求出家。尊者曰:“汝身出家耶?心出家耶?”
答曰:“我來出家,非為身心。” 尊者曰:“不為身心,復誰出家?” 答曰:“夫出家者,無我我所故,即心不生滅。心不生滅故,即是常道。諸佛亦常心無形相,其體亦然。”
尊者曰:“汝當大悟心自通達,宜依佛法僧紹隆聖神。” 即與出家受具。
第四祖優婆鞠多尊者,有長子,名曰提多伽,來禮尊者,志求出家。尊者說:「汝身出家耶?心出家耶?」 答說:「我來出家,非為身心。」
尊者說:「不為身心,復誰出家?」 答說:「夫出家者,無我我所故,即心不生滅(即是不落入四相的一元性)。心不生滅故,即是常道。諸佛亦常心無形相,其體亦然。」 尊者說:「汝當大悟心自通達,宜依佛法僧紹隆聖神。」
即與出家受具。(《景德傳燈錄》卷一)
夫適逢諸佛之法而出家者,乃最第一之勝果報也。其法即非為我,亦非為我所;非為身心,亦非身心之出家。出家之非我、我所之道理,其如是也。若非我、我所,當是諸佛之法。只是諸佛之常法也。以是諸佛之常法故,即非我,我所,非身心也。非三界之所齊肩。以如是故,出家是最上之法也。非頓非漸,非常非無常,非來非去,非住非作,非廣非狹,非大非小,非無作。(得)單傳佛法之祖師,無有不出家受戒。今提多伽始逢優鞠多尊者而求出家之道理,乃如是也。出家受具,參學于優婆鞠多,成為第五祖師。
適逢諸佛的法教而出家者,乃最第一的勝果報。其法即非為我,亦非為我所;非為身心,亦非身心的出家。出家的非我、我所的道理,其如是。若非我、我所,當是諸佛的法教(即佛法是一元性的)。只是諸佛的常法。因是諸佛的常法故,即是非我,我所,非身心。非三界之所齊肩。以如是故,出家是最上的法教。非頓非漸,非常非無常,非來非去,非住非作,非廣非狹,非大非小,非無作。得單傳佛法的祖師,無有不出家受戒。今提多伽始逢優鞠多尊者而求出家的道理,乃是如此。出家受具,參學于優婆鞠多,成為第五祖師。
第十七祖僧伽難提尊者,室羅閥城寶莊嚴王子也。生而能言,常贊佛事。七歲即厭世樂,以偈告其父母曰:“稽首大慈父,和南骨血母。我今欲出家,幸願哀湣故。”
父母固止之。遂終日不食。乃許其在家出家,號僧伽難提,復命沙門禪利多為之師。積十載,未嘗退倦。尊者每自念言:“身居王宮,胡為出家。” 一夕天光下屬,見一路坦平,不覺徐行約十裡許,至大岩前有石窟焉,乃燕寂於中。父既失子,即擯禪利多,出訪其子,不知所在。經十年,尊者得法授記已,行化至摩提國。
第十七祖僧伽難提尊者,是室羅閥城寶莊嚴王子。生而能言,常贊佛事。七歲即厭世樂,以偈告訴其父母說:「稽首大慈父,和南骨血母。我今欲出家,幸願哀湣故。」(《景德傳燈錄》卷二) 父母固止之。遂終日不食。乃許其『在家出家』,號僧伽難提,復命沙門禪利多為之師。積十載,未嘗退倦。尊者每自念說:「身居王宮,胡為出家。」
一夕天光下屬,見一路坦平,不覺徐行約十裡許,至大岩前有石窟焉,乃燕寂於中。父既失子,即擯禪利多,出訪其子,不知所在。經十年,尊者得法授記已,行化至摩提國。
“在家出家”之稱,此時始聞。但被宿善所助,天光之中得坦路。遂出王宮,至石窟。實是殊勝之根機也。厭世樂而憂俗塵者,聖者也。貪五欲而忘出離者,凡愚也。代宗、肅宗雖頻近僧徒,然仍貪王位而不拋捨。盧居士既辭親而成祖,是出家之功德也。龐居士棄財寶而不捨塵,可謂至愚。盧公之道力與龐公之修行,不可並比。明者必出家,暗者終在家,黑業之因緣也。
『在家出家』的稱謂,此時始聞。但被宿善所助,天光之中得坦路。遂出王宮,至石窟。實是殊勝的根機。厭世樂而憂俗塵者,是聖者。貪五欲而忘出離者,是凡愚。代宗、肅宗雖頻近僧徒,然仍貪王位而不拋捨。盧居士(六祖)既辭親而成祖,是出家的功德。龐居士棄財寶而不捨塵,可謂至愚。盧公的道力與龐公的修行,不可並比。明者必出家,暗者終在家,是黑業的因緣。
南嶽懷讓禪師,一日自歎曰:“夫出家者,為無生法,天上人間,無有勝者。” 謂“無生法”者,如來之正法也;以此故,天上人間,其為殊勝也。謂“天上”者,欲界有六天,色界有十八天,無色界有四種,皆不及出家之道。
南嶽懷讓禪師,一日自歎說:「夫出家者,為無生法,天上人間,無有勝者。」(《天聖廣燈錄》卷八
南岳章) 所謂『無生法』,是如來的正法;以此故,天上人間,其是為殊勝。所謂『天上』,即是欲界有六天,色界有十八天,無色界有四種,皆不及出家之道。
盤山寶積禪師曰:“禪德,可中學道,似地擎山,不知山之孤峻。如石含玉,不知玉之無暇。若如是者,是名出家。”
佛祖之正法,不必關乎知與不知。出家以是佛祖之正法故,可知其功德也。
盤山寶積禪師說:「禪德,可中學道,似地擎山,不知山的孤峻。如石含玉,不知玉得無暇。若如是者,是名出家。」(《景德傳燈錄》卷七 盤山寶積章) 佛祖的正法,不必關乎知與不知。出家因是佛祖的正法故,是可知其功德。
鎮州臨濟院義玄禪師曰:“夫出家者,須辨得平常真正見解,辨佛辨魔,辨凡辨聖。若如是辦得,名真出家。若魔佛不辨,正是出一家入一家,喚作造業眾生,未得名為真正出家。”
鎮州臨濟院義玄禪師說:「出家者,須辨得平常真正見解,辨佛辨魔,辨凡辨聖。若如是辦得,名真出家。若魔佛不辨,正是出一家入一家,喚作造業眾生,未得名為真正出家。」(《天聖廣燈錄》卷十、《臨濟錄》)
謂“平常真正出家見解”者,即深信因果,深信三寶也。謂“辨佛”者,即明念佛之因中果上之功德也,明明辨肯真偽凡聖也。若不明佛魔,則沮壞學道,退轉學道也。覺知魔事而不隨其事,是辦道不退也。是為真正出家之法。亂以為魔事為佛法者多,近世之非也。學者當早知魔辨佛,當修證之!
所謂『平常真正出家見解』,即是深信因果,深信三寶。所謂『辨佛』,即是明念佛的因中果上的功德,是明明辨肯真偽凡聖。若不明佛魔,則是沮壞學道,退轉學道。覺知魔事而不隨其事,是辦道不退。是為真正出家的法教。亂以為魔事為佛法者多,是近世之非。學者當早知魔辨佛,當修證之!
如來涅槃時,迦葉菩提白佛言;“世尊,如來具足知諸根力,定知善星,當斷善根。以何因緣,聽其出家?”
佛言:“善男子,我于往昔,初出家時,吾弟難陀,從弟阿難、調達多、子羅睺羅,如是等輩,皆悉隨我出家修道。我若不聽善星出家,其人此當得王位,其力自在,當壞佛法。以是因緣,我便聽其出家修道。善男子,善星比丘,若不出家,亦斷善根,於無量世,都無利益。令出家已,雖受持戒,供養恭敬耆舊、長宿、有德之人,修習初禪乃至四禪,是名善因。如是善因,能生善法。善法既生,能修習道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故,我聽善星出家。善男子,若我不聽善星比丘出家受戒,則不得稱我為如來具足十力。善男子,佛觀眾生具足善法及不善法。是人雖具足二法,不久能斷一切善根,具不善根。何以故?如是眾生,不親善友,不聽正法,不善思維,不如法行。以是因緣,能斷善根,具不善法。”
如來涅槃時,迦葉菩提白佛說;「世尊,如來具足知諸根力,定知善星,當斷善根。以何因緣,聽其出家?」 佛說:「善男子,我於往昔,初出家時,吾弟難陀,從弟阿難、調達多、子羅睺羅,如是等輩,皆悉隨我出家修道。我若不聽善星出家,其人此當得王位,其力自在,當壞佛法。以是因緣,我便聽其出家修道。善男子,善星比丘,若不出家,亦斷善根,於無量世,都無利益。令出家已,雖受持戒,供養恭敬耆舊、長宿、有德之人,修習初禪乃至四禪,是名善因。如是善因,能生善法。善法既生,能修習道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所以,我聽善星出家。善男子,若我不聽善星比丘出家受戒,則不得稱我為如來具足十力。善男子,佛觀眾生具足善法及不善法。是人雖具足二法,不久能斷一切善根,具不善根。何以故?如是眾生,不親善友,不聽正法,不善思維,不如法行。以是因緣,能斷善根,具不善法。」(《涅槃經》卷三十三 迦葉菩薩品)
可知如來世尊雖明知眾生之斷善根,然為授之善因而許出家,是大慈大悲也。若斷善根,則不親近善友,不聞正法,不作善思維,不依如法修行。而今學者,必親近善友!謂善友者,即宣說有諸佛,教誨有罪福也。以不撥無因果為善友,為善知識。是人之所說,是正法也。思維此道理,是“善思維”也。如是行之,當是“如法行。”所以,眾生者,不擇親疏,但勸出家受戒。莫顧後之退不退,莫畏修不修。此當是世尊之正法也!
可知如來世尊雖明知眾生的斷善根,然為授以善因而許出家,是大慈大悲。若斷善根,則不親近善友,不聞正法,不作善思維,不依如法修行。而今學者,必親近善友!所謂善友,即是宣說有諸佛,是教誨有罪福。以不撥無因果為善友,為善知識。是人所說的,是正法。思維此道理,是『善思維』。如是行之,當是『如法行』。所以,眾生者,是不擇親疏,但勸出家受戒。莫顧後之退不退,莫畏修不修。此當是世尊的正法!
佛告比丘:“當知閻羅王便作如是說:‘我當何日脫此苦難,于人中生,以得人身,便得出家,剔除鬚髮,著三法衣,出家學道。’閻羅王尚作是念,何況汝等!今得人身,得作沙門,是故諸比丘,當作是學。”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佛告比丘:「當知閻羅王便作如是說:『我當何日脫此苦難,於人中生,以得人身,便得出家,剔除鬚髮,著三法衣,出家學道。』
閻羅王尚作是念,何況汝等!今得人身,得作沙門,是故諸比丘,當作是學。」 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(《起世因本經》卷四
地獄品)
由此可知,雖是閻羅王,尚如此乞願人中之生。既生為人,當須剔除鬚髮,著三法衣,學習佛道!此勝於餘趣之人中之功德也。然則,雖生為人,亂貪求官途世路,空為國王大臣之所使,一生如夢幻,後世趣于黑暗,全無所依者,至愚也。非但已受難之人身,亦幸逢難遇之佛法,當拋捨諸緣,速出家學道!國王、大臣、妻子、眷屬者,隨處皆會,佛法如優曇花而難逢。大凡無常忽至之時,國王、大臣、親昵、從僕、妻子、珍寶無助,只一人赴黃泉也。隨己而去者,只是善惡業等也。人身失時,珍惜人身之心當切也。人身持續時,當速出家。當是三世諸佛之正法也!
由此可知,雖是閻羅王,尚如此乞願人中之生。既生為人,當須剔除鬚髮,著三法衣,學習佛道!此勝於餘趣之人中的功德。然而,雖生為人,亂貪求官途世路,空為國王大臣所使御,一生如夢幻,後世趣於黑暗,全無所依者,是至愚。非但已受難的人身,亦幸逢難遇的佛法,當拋捨諸緣,速出家學道!國王、大臣、妻子、眷屬者,隨處皆會,佛法如優曇花而難逢。大凡無常忽至之時,國王、大臣、親昵、從僕、妻子、珍寶無助,只一人赴黃泉。隨己而去者,只是善惡業等。人身失時,珍惜人身之心當切。人身持續時,當速出家。當是三世諸佛的正法!
其出家法有四種,謂四依也。 一盡形壽樹下坐。二盡形壽著糞掃衣。三盡形壽乞食。四盡形壽有病服陳棄藥。共行此法,方名出家,方名為僧。若不行此,不名為僧。是故名出家行法。
其出家法有四種,所謂『四依』。
一盡形壽樹下坐。二盡形壽著糞掃衣。三盡形壽乞食。四盡形壽有病服陳棄藥。共行此法,方名出家,方名為僧。若不行此,不名為僧。是故名『出家行法』。
而今西天東地,佛祖之所正傳者,是出家行法也。若一生不離叢林,則備此四依法之行法,稱之為行四依。違之而建立五依,可知是邪法也。誰信受哉?誰忍聽哉?佛祖之所正傳,是正法也。依之而出家,是人間最上尊之慶倖也!是故,于西天竺國,即難陀、阿難、調達、阿納律、摩訶男、撥提,皆是獅子頰王之孫,最為尊重之刹利種性也。早早出家,當是後代典範!而今既非刹利種性之人,更不應可惜其身!既非王子之人,有何可惜之處?由閻浮提最第一之尊貴歸於三界最第一之尊貴者,即出家也。其餘之諸小國王、諸離車眾,亂惜不應惜之惜,譽不應譽之譽,留不應留之留而不出家,誰不以為其無趣哉?誰不以為其至愚哉?
而今西天東地,佛祖之所正傳者,是出家行法。若一生不離叢林,則備此四依法的行法,稱之為『行四依』。違之而建立五依,可知是邪法。誰信受呢?誰忍聽呢?佛祖之所正傳,是正法。依之而出家,是人間最上尊的慶倖!所以,於西天竺國,即難陀、阿難、調達、阿納律、摩訶男、撥提,皆是獅子頰王之孫,最為尊重的刹利種性。早早出家,當是後代典範!而今既非刹利種性的人,更不應可惜其身!既非王子之人,有何可惜之處?由閻浮提最第一之尊貴歸於三界最第一之尊貴者,即是出家。其餘之諸小國王、諸離車眾,亂惜不應惜之惜,譽不應譽之譽,留不應留之留而不出家,誰不以為其無趣呢?誰不以為其至愚呢?
羅睺羅尊者,菩薩之子也,淨飯王之孫也。欲讓帝位(與羅睺羅),然世尊則強勸其出家。當知出家之法最尊也!(後)為密行第一之弟子,至今不涅槃;為眾生之福田,現在世間。
羅睺羅尊者,是菩薩之子,淨飯王之孫。欲讓帝位與羅睺羅,然世尊則強勸其出家。當知出家之法最尊!後為密行第一的弟子,至今不涅槃;為眾生的福田,現在世間。
西天傳佛正法眼藏之祖師中,王子出家者眾。今震旦之初祖,是香至王第三皇子也。不以王位為重,傳持正法。當知是出家之最尊!與彼等比之而不及之身者,理當出家,然不從速者,不知欲待何之明日?不待出息、入息,疾速出家,其當賢明也。復知,出家受戒之師,其恩德乃可與父母等也。
西天傳佛正法眼藏的祖師中,王子出家者眾。今震旦的初祖,是香至王第三皇子。不以王位為重,傳持正法。當知是出家之最尊!與彼等比之而不及之身者,理當出家,然不從速者,不知欲待何之明日?不待出息、入息,疾速出家,其當是賢明。復知,出家受戒之師,其恩德乃可與父母等。
《禪苑清規》第一云:“三世諸佛,皆曰出家成道。西天二十八祖,唐土六祖,佛傳心印,盡是沙門。蓋以嚴淨毗尼,方能洪範三界。然則,參禪問道,戒律為先。既非離過防非,何以成佛作祖?”
《禪苑清規》第一說:「三世諸佛,皆曰出家成道。西天二十八祖,唐土六祖,佛傳心印,盡是沙門。蓋以嚴淨毗尼,方能洪範三界。然則,參禪問道,戒律為先。既非離過防非,何以成佛作祖?」
設是澆風之叢林,尚應是占脯之林,凡木凡草之所不及。亦如合水之乳。用乳時,當用此和水之乳,不可用他物。是故,“三世諸佛,皆曰出家成道”者,是正傳也,是最尊也。更不可有不出家之三世諸佛也。此是佛佛祖祖正傳之正法眼藏、涅槃妙心、無上菩提也!
設是澆薄風氣的叢林,尚應是占脯之林,是凡木凡草所不及。亦如合水之乳。用乳時,當用此和水之乳,不可用他物。所以,『三世諸佛,皆曰出家成道』,是正傳,是最尊。更不可有不出家的三世諸佛。此是佛佛祖祖正傳的正法眼藏、涅槃妙心、無上菩提!
參考資料:
《正法眼藏》道元著,何燕生譯註,宗教文化出版社,2003年11月。書號:ISBN
7-80123-557-6/B*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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