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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

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




(馬可福音 12.1-12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、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、周圍圈上籬笆、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、租給園戶、就往外國去了。到了時候、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、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。園戶拿住他、打了他、叫他空手回去。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.他們打傷他的頭、並且凌辱他。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.他們就殺了他。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.有被他們打的、有被他們殺的。園主還有一位、是他的愛子.末後又打發他去、意思說、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。不料、那些園戶彼此說、這是承受產業的.來罷、我們殺他、產業就歸我們了。於是拿住他、殺了他、把他丟在園外。這樣、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辦呢.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、將葡萄園轉給別人。經上寫著說、〔匠人所棄的石頭、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.這是主所作的.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〕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。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、就想要捉拿他、只是懼怕百姓.於是離開他走了。

耶穌基督再舉個例子說,這以色列地區就像是上帝所造的一個葡萄園,出租給以色列人民。但這些管理園子的祭司、長老卻不依大我(上帝)國度的一元靈體運作。反而打殺那些上帝派去的先知,及上帝的兒子,妄想建立自己頭腦的二元世界。耶穌基督再度告誡他們,以前的先知已經說過:「匠人所棄的石頭、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.這是主所作的、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」這石頭就是耶穌基督,是將於人世間為大我(上帝)建立一元思維福音的基柱。對於心靈執著於物質二元運作,不信一元福音的猶太人,終將在審判之日與二元物質世界一起毀滅,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只有依「信心」的一元運作,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度。(房角石頭,就是用以建造房子最基本、最重要、連絡全體的石塊)

(『壓酒池』分成上下兩層,上層為踩壓或擠壓葡萄的部分,上層岩石穿有一小孔,可把所擠出的葡萄汁流入下層。)(根據猶太律法,一塊土地如果沒有後嗣去認領,就會被宣告為『無業主之地』,可由任何人認領。)



(馬可福音 12.13-7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、到耶穌那裡、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。他們來了、就對他說、夫子、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、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.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、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.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。我們該納不該納。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、就對他們說、你們為甚麼試探我.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。他們就拿了來。耶穌說。這像和這號是誰的.他們說、是該撒的。耶穌說、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、 神的物當歸給 神。他們就很希奇他。

『希律黨』不是宗教團體,而是一個政治黨派,支持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──希律王朝在猶太人中的統治,所以深為法利賽人所恨惡。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在平時彼此對立,勢如水火,今竟聯手起來,要找耶穌的話柄,以便陷害祂。這是一個問題非常的詭詐,是個陷阱,耶穌基督既不能說可以,也不能說不可以。耶穌基督若說可以,法利賽人門徒就要在猶太人面前說他對猶太祖國不忠,是媚外者、亡國奴、猶太奸;耶穌基督若說不可以,希律黨的人就要去向羅馬巡撫控告他叛逆,有可能因此而被處決。耶穌基督當然能洞悉這種詭詐。

耶穌基督是一元思維者,當然知道所有世間的運作也都是大我(上帝)所主宰的。包括當時的統治者凱薩,也都是因大我(上帝)下的因緣必需性才有掌權的機會。不管屬世的、屬靈的都是在大我(上帝)主宰下,因緣相關連的運作罷了。只是「屬世的」人類是落入二元思維的錯誤運作而已。所以耶穌基督用上稅的銀錢表明,這「屬世的」權力大我(上帝)交給了凱薩,因緣上凱薩也是要為大我(上帝)完成使命。但是那「屬靈的」的部分也只有大我(上帝)能信靠。

(『稅』在原文指『人頭稅』,只應用在被羅馬帝國直接管轄的省分;凡男人在十四歲以上,女人在十二歲以上,至六十五歲為止,每人均須繳納這人頭稅。有些猶太人非常反對這種稅,認為納稅等於承認羅馬人的統治,所以有的就乾脆拒絕繳納。當時在巴勒斯坦地方內通行三種幣制,一種是羅馬鑄造的銀幣(denarion),繳納『人頭稅』須用此幣;一種是在安提阿與推羅所鑄造的省分錢幣,是按希臘標準製作的銀錢(drachma);還有一種是猶太人地方的錢幣,稱舍客勒(shelkel),可能是在該撒利亞鑄造的。當時通用的羅馬錢幣,一面刻有羅馬皇帝該撒的肖像,另一面則用拉丁文刻著該撒的字號。)



(馬可福音 12.18-27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.他們來問耶穌說、夫子、摩西為我們寫著說、人若死了、撇下妻子、沒有孩子、他兄弟當娶他的妻、為哥哥生子立後。有弟兄七人、第一個娶了妻、死了、沒有留下孩子.第二個娶了他、也死了、沒有留下孩子.第三個也是這樣。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.末了、那婦人也死了。當復活的時候、他是那一個的妻子呢.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。耶穌說、你們所以錯了、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、不曉得 神的大能麼。人從死裡復活、也不娶、也不嫁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論到死人復活、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、荊棘篇上所載的麼. 神對摩西說、『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、以撒的 神、雅各的 神。』 神不是死人的 神、乃是活人的 神.你們是大錯了。

撒都該人』是當時一個猶太黨派,成員多屬上層富裕階級人士,其名稱源於所羅門時代的大祭司撒督,他們反對法利賽人只講熱心而忽略道德行為,所以他們非常注重道德行為,卻因此而趨於另一個極端,亦即只重頭腦理智行為而忽略了心靈直覺的信仰。他們不信復活認為人死了完全消滅,故無鬼,亦無天使;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,不看重先知書,也不接受古人的遺傳。他們在政治上很有地位,當時的大祭司亞拿、該亞法等都是屬於撒都該人一黨。這是人頭腦二元思維運作,以為物質、肉體主宰一切的錯誤。

耶穌基督指出,復活不是肉體的,是能脫離錯誤的物質、頭腦二元運作的,於一元的大我(上帝)國度靈體重生。這是非物質的、屬靈的、永生的、無分別性的,平等的境界。而二元肉體、頭腦的運作如飲食、性慾、睡眠等就不再存在。



(馬可福音 12.28-34有一個文士來、聽見他們辯論、曉得耶穌回答的好、就問他說、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。耶穌回答說、第一要緊的、就是說、以色列阿、你要聽.主我們 神、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 神。其次、就是說、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那文士對耶穌說、夫子說、 神是一位、實在不錯.除了他以外、再沒有別的 神.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、愛他、又愛人如己、就比一切燔祭、和各樣祭祀、好的多。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、就對他說、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。從此以後、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

精研舊約律法的文士所公認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條,即相等於十誡所用的希伯來文總字數,其中有二百四十八條是正面的條例,即相等於人體構造的總數目,以及三百六十五條反面的條例,即相等於一年總日數。十條誡命可分為『對神』和『對人』兩大部分。一般的猶太人均知道,整個舊約的大道理就是愛神、愛人。『律法師』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,屬法利賽教派。律法上的誡命,每一條都很重要,但若能掌握某些條誡命的精髓,也就掌握了全般誡命,故有『最大』的說法。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基督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,就來對耶穌基督提問: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?

耶穌基督知道,律法是為了約束二元思維運作錯亂而設立的。在大我(上帝)國度就只有一個信念,個體成員都體認是大我的一部分,為大我的目的而存在。彼此都是大我家族下的成員,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、「互助」相看待。所以耶穌基督說,最大的誡命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大我(上帝)你的 神。」,其次是「愛人如己」,在大我(上帝)內,彼此都視對方視自己的一部分,彼此間是互相依賴的、互相支援的關係。。



(馬可福音 12.35-7耶穌在殿裡教訓人、就問他說、文士怎麼說、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。大衛被聖靈感動說、『主對我主說、你坐在我的右邊、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。』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、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。

法利賽人因局限於頭腦知識、經驗的二元思維,僅能根據先知字面上的豫言,知道那要來的『彌賽亞』(意受膏者),是大衛的子孫,卻對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,不甚理解。這是因為他們對一元境界的無知。在一元靈體的境界,無時間、空間、主客、內外的分別,凡所有因緣性存在的靈體都處在當下,所以基督、大衛、摩西等先知智者,都是一起成道,一起在當下存在。這道裡不是二元頭腦能理解的。



(馬可福音 12.38-40眾人都喜歡聽他。耶穌在教訓之間、說、你們要防備文士、他們好穿長衣遊行、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、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。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、假意作很長的禱告.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。

二元頭腦的思維運作的另一個錯亂是----「言行不一,體用分離」。由於頭腦認識外在事物的二元運作方式是,創造了各種「名相」,並且錯認了名相就是外在事物的本尊的「體」。這樣的二元思維運作,就表現為只重外表名相的,而不管是否「名實相符」、「體用一如」。經學家、法利賽人都因習於二元思維運作,對律法、誡條說得頭頭是道,卻往往體用分離而不自知。所以他們熟悉摩西的律法(好像坐在摩西的位置),卻把它當做名相對待。因此就容易陷入物質二元運作的追逐,喜愛名不符實、虛有其相的名位、稱呼等。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成員個體對周遭事物,認知的方式是由其當下的用,而非名相。個體是以大我為體的,個體對本身、周遭事物都不再有自我體的覺受。而用也是以大我的目的為用。即看到的用,是全體大我的用;看到的體,是全體大我的體。而事物的用與其體是合一的,當體即用。所以在一元境界中,認識事物的方法是透過其用,而非名言相。



(馬可福音 12.41-4耶穌對銀庫坐著、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.有好些財主、往裡投了若干的錢。有一個窮寡婦來、往裡投了兩個小錢、就是一個大錢。耶穌叫門徒來、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、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、拿出來投在裡頭.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、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

聖殿的最外圍是外邦人院(外邦人僅容許到此為止),從那裏經過石級可進到婦女院(猶太婦女僅容許到此為止),再進一層就是內院(僅容許猶太男人進去)。而在婦女院的柱廊安放著十三個獻金箱,專供前來敬拜神的人投入捐款之用。投錢口形狀似喇叭,錢幣滾入箱內時會發出響聲。當時一般人投錢入箱時,都是公開地投,別人可以看見捐款的金額。『小錢』(lepton)是當時面額最小的猶太銅幣,不值甚麼錢,『大錢』(quadran)是當時面額最小的羅馬銅幣;『兩個小錢』在幣值上等於『一個大錢』。

耶穌基督教導門徒,一般二元思維運作的人,做捐贈時要克服頭腦的二元思維,將多餘的捐贈出去還算容易;但要克服肉體的二元運作,將自己生存所必需的物質捐贈出去,這是非常困難的。所以耶穌基督才會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、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、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」





參考資料:

(1)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(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 )

(2)聖經(Bible international.com  http://www.bbintl.org/indexb5.html 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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