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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

馬可福音第三章




(馬可福音 3.1-6耶穌又進了會堂.在那裡有一個人、枯乾了一隻手。眾人窺探耶穌、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、意思是要控告耶穌。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、起來、站在當中。又問眾人說、在安息日行善行惡、救命害命、那樣是可以的呢.他們都不作聲。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、憂愁他們的心剛硬、就對那人說、伸出手來.他把手一伸、手就復了原。法利賽人出去、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、怎樣可以除滅耶穌。

按照猶太教拉比的教訓,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,否則不可在『安息日治病』,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。但耶穌基督認為這是人二元思維的律法,與大我(上帝)的一元運作是相違背的。所以在安息日出於心靈的仁慈而救治病患,幫助需要被幫助的人,這從上帝的眼光看來應是無罪的。因為聖經上也說:『我喜愛憐恤、不喜愛祭祀。』,就是說:「上帝所喜愛的是出於心靈的仁慈,並不喜愛只依身體行為的祭祀。」。安息日原是給人享受安息的,但這裏人在安息日有病,卻又不能治病。

耶穌基督雖然知道法利賽人在旁窺探他,想要抓住控告祂的把柄。他還是依照習俗讓枯乾一隻手的人站在群眾當中,問眾人:「在安息日甚麼是合法的:行善或行惡,救命或害()?」當然他們都不敢作聲,因為他們若答說『可以』,就不能控告耶穌基督破壞安息日的規條;若答說『不可以』,則有違良心;因此故意不回答耶穌基督的問題,這表明他們的心因迷於二元思維,而有剛硬的忌妒心。『法利賽人』是熱心猶太人祖宗遺傳的教派,『希律一黨的人』是出賣猶太同胞,為外族政權效力的政黨,兩派原本是理念相反的宿敵。法利賽人為了維護安息日的規條,竟然不惜與宿敵同謀,可見他們因二元思維的權力、私心,而迷失了律法所要求的『道理』,顛倒本末。



(馬可福音 3.7-12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.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他。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作的大事、就從猶太、耶路撒冷、以土買、約但河外、並推羅西頓的四方、來到他那裡。他因為人多、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、免得眾人擁擠他。他治好了許多人、所以凡有災病的、都擠進來要摸他。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、就俯伏在他面前、喊著說、你是 神的兒子。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、不要把他顯露出來。

「以土買」,是羅馬人和希臘人對以東的稱呼;以東乃以掃後裔所居之地。在耶穌基督前約一百五十年左右,被劃入猶太版圖,後來以東人希律仗羅馬權勢,而作了猶太地分封的王。『猶太』指約但河和死海的西面一帶地方;『耶路撒冷』是猶太的首邑;『以土買』指死海的南面山地,即今西乃半島;『約但河外』指約但河的東面,又名比利亞;『推羅、西頓』指巴勒斯坦的西北部海港,即今黎巴嫩境內。這表示當時耶穌的名聲急速遠播,涵括整個巴勒斯坦地區,因此引起猶太政教人士的焦慮,害怕民心背向。

然而執著於要擁有二元軀殼的污「鬼」,是屬靈而在一元思維運作下,只是呈現紊亂虛妄的存在,是無用的,沒有能力。但它們當然認識屬靈且具有大能力的耶穌基督。



(馬可福音 3.13-9耶穌上了山、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、他們便來到他那裡。他就設立十二個人、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、也要差他們去傳道、並給他們權柄趕鬼。這十二個人有西門、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.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、和雅各的兄弟約翰.又給這個兩人起名叫半尼其、就是雷子的意思。又有安得烈、腓力、巴多羅買、馬太、多馬、亞勒腓的兒子雅各、和達太、並奮銳黨的西門。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

在一元境界中,耶穌基督在接觸認知周遭人事物時,是依其因緣果報的相關性。耶穌基督洞悉自己由大我(上帝)安排緣起的目的,清楚知道周遭人事物的因緣相關性,也能清楚自己與相關因緣人事物未來的發展。所以對耶穌基督而言,門徒是大我所給予的助緣;信徒是依門徒感知的因緣性而存在的。(「奮銳黨」,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,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對巴勒斯坦的統治。)



(馬可福音 3.20-3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、眾人又聚集、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喫。耶穌的親屬聽見、就出來要拉住他、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。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、他是被別西卜附著.又說、他是靠著鬼王趕鬼。耶穌叫他們來、用比喻對他們說、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。若一國自相分爭、那國就站立不住。若一家自相分爭、那家就站立不住。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、他就站立不住、必要滅亡。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、搶奪他的家具.必先捆住那壯士、纔可以搶奪他的家。我實在告訴你們、世人一切的罪、和一切褻瀆的話、都可得赦免.凡褻瀆聖靈的、卻永不得赦免、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。這話是因為他們說、他是被污鬼附著的。

耶穌基督為著眾人的需要治病、趕鬼,連飯也顧不得吃。祂的親屬聽見了,就出來要拉住祂,因為別人說祂害了宗教狂熱,以致變得反常了。而聖殿耶路撒冷來的文士,拒絕承認耶穌基督是從大我(上帝)來的,但又不能否認祂趕鬼的事實,就只好污衊祂,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。「別西卜」,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,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『鬼王』,意思是『糞堆之王』,也指『房子的王』,因鬼附在人身,把人當作房子,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。但耶穌基督用比喻告訴他們,如果他的能力是依於鬼王(別西卜阿),那不就是鬼打鬼的自相紛爭。

人的肉體運作是處於二元思維的,是被慾望所主導著,是需要道德、律法約束的。所以人常因肉體的慾望,使自身處於犯罪的險境。但因二元思維是虛妄、錯亂的運作,對大我雖會有傷害,但若靈體無損害,是可以經過一元境界互相支援的運作而有修補的。但靈體是承受大我(上帝)國度的,是一元境界運作的主體。若無信心、褻瀆聖靈則會傷害內心靈體的穩定。不穩定的靈體對大我的影響很大,大我也將有不穩定的狀況;此時大我就不是以支援的方式應對,而是認定此不穩定的靈體是「無用的」。若個體在一中漸漸失去他的「用」,也將漸漸失去他的因緣性。因此,無用的個體在一元境界中是得不到支援的。這也是耶穌基督所說的:「凡褻瀆聖靈的、卻永不得赦免、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」。



(馬可福音 3.31-5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、來站在外邊、打發人去叫他。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.他們就告訴他說、看哪、你母親、和你弟兄、在外邊找你。耶穌回答說、誰是我的母親、誰是我的弟兄。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、說、看哪、我的母親、我的弟兄。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、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。

對耶穌基督而言,是時時處於一元境界中,即所謂「全境是我盡界是我」的大我(上帝)國度。耶穌基督觸目所及都是自己的一部分,時時處於「愛人如己」的氛圍中,都像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。這是因為在一元思維當下,每個人都體認是大我的一部分,彼此都是大我家族下的成員。彼此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、「互助」相看待的方式運作。所以耶穌基督認為凡能依循「平等」、「愛」、「互助」方式相處的,就是他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。





參考資料:

(1)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(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 )

(2)聖經(Bible international.com  http://www.bbintl.org/indexb5.html 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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