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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

道元正法眼藏的一元思維(97) 下 供養諸佛


《供養諸佛》 下  永平道元禪師



世尊之所說,如此明白,龍樹祖師親正傳之。誠締之金言,正傳相承也。雖是龍樹祖師之所說,然不可比之於他師之說。得逢世尊所示之正傳、流布,當最可喜也!不得將此等聖教亂比之於東土凡師之虛說。

世尊所說的,如此明白,龍樹祖師親正傳之。誠締的金言,是正傳相承。雖是龍樹祖師所說的,然不可比之於他師的說法。得逢世尊所示的正傳、流布,是當最可喜!不得將此等聖教亂比於東土凡師的虛說。



龍樹祖師曰:“復次諸佛,恭敬法故,供養於法,以法為師。何以故?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。” 問曰:“何以不自供養身中法,而供養他法?” 答曰:“隨世間法。如比丘欲供養法寶,不自供身中法,而供養餘持法、知法、解法者。佛亦如是,雖身中有法,而供養餘佛法。” 問曰:“如佛不求福德,何以故供養?” 答曰:“佛從無量阿僧祗劫中,諸修功德,常行諸善。不但求報敬功德故,而作供養。”

龍樹祖師說:「復次諸佛,因恭敬法,故供養於法,以法為師。何以故?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(識性都是依真如法緣起法相)。」 問說:「何以不自供養身中法,而供養他法?」 答說:「隨世間法(即識性所依的是出世間真如法,但因緣起法於世間三界,故所現起的是世間法相)。如比丘欲供養法寶,不自供身中法,而是供養餘持法、知法、解法。佛亦如是,雖身中有法,而供養餘佛法。」 問說:「如佛不求福德,何以故供養?」 答說:「佛從無量阿僧祗劫中,諸修功德,常行諸善。不只求報敬功德,故而作供養。」



“如佛在時,有一盲比丘,眼無所見,而以手縫,時針衽脫。便言:‘誰愛福德,為我衽針?’是時佛到其所,語比丘:‘我是愛福德人,為汝衽來。’是比丘識佛聲,疾起著衣,禮佛足,白佛言:‘佛功德已滿,云何言愛福德?’佛報言:‘我雖功德已滿,我深知功德因、功德果報、功德力。今我于一切眾生中得第一,由此功德,是故我愛。’佛為比丘贊功德已,次為隨意說法。是比丘,得法眼淨,肉眼更明。”

「如佛在時,有一盲比丘,眼無所見,而以手縫,時針衽脫。便說:『誰愛福德,為我衽針?』是時佛到其所,語比丘:『我是愛福德人,為汝衽來。』是比丘識佛聲,疾起著衣,禮佛足,白佛說:『佛功德已滿,為何說愛福德?』佛報說:『我雖功德已滿,我深知功德因、功德果報、功德力。今我於一切眾生中得第一,由此功德,是故我愛。』佛為比丘贊功德已,次為隨意說法。是比丘,得法眼淨,肉眼更明。」(《大智度論》卷十)

(這裡道元禪師沒有特別去區分福德與功德,然福德是白法的作用使業力清淨,而這清淨業力能使識性不落入識的轉變的功德,而有依真如法緣起一元性的功德)



此一段因緣,昔于先師室,以夜話聞之,後向《智度論》文中已檢校之。傳法祖師之示誨,明而不遺漏。此文在《智度論》第十。可知諸佛必以諸法實相為大師。釋尊亦證諸佛之常法。

此一段因緣,昔於先師室內,以夜話聽聞,後向《智度論》文中已檢校之。傳法祖師的示誨,明而不遺漏。此文在《智度論》第十。可知諸佛必以諸法實相為大師。釋尊亦證諸佛的常法(即是說:佛道的修法,除依真如法緣起一元性法相,更有唯佛與佛的『佛向上』事的修行。)



所謂“以諸法實相為大師”者,即恭敬供養佛法僧三寶也。諸佛于無量阿僧祗劫,積集眾多功德善根,更不求其報應但恭敬供養功德也。至佛果菩薩之位,尚愛小功德,為盲比丘衽針。欲知佛果之功德,而今之因緣,當是消息也。

所謂『以諸法實相為大師』,即是恭敬供養佛、法、僧三寶。諸佛於無量阿僧祗劫,積集眾多功德善根,更不求其報應但是恭敬供養功德。至佛果菩薩之位,尚愛小功德,為盲比丘衽針。欲知佛果的功德,而今的因緣,當是消息。



是故,佛果菩提之功德,諸法實相之道理,非如今世間凡夫之所思者也。今凡夫所思:造惡當為實相,但所有得者,即是佛果菩提。如此邪見,縱知八萬劫,亦不能超脫本劫本見、末劫末見。如何究竟唯佛與佛之所究盡之諸法實相耶?何以故?以唯佛與佛之所究盡者,是諸法實相故也。

所以,佛果菩提的功德,諸法實相的道理,非如今世間凡夫(識心分別)所思慮的。今凡夫所思:造惡當為實相,但所有得的,即是佛果菩提。如此邪見,縱知八萬劫,亦不能超脫本劫本見、末劫末見。如何究竟唯佛與佛所究盡的諸法實相呢?何以故?因唯佛與佛所究盡的,是諸法實相故(真如法是四大恁麼的實相,非識轉變的分別心所能覺知;而識性佛依四大的真如法緣起世間三界萬法,都是心法一如、體相一如,也就是沒有不是識性佛自己的體相因『全境是我』,所以供養佛、法、僧三寶即是供養自己。如此才能理解《大乘義章》、《僧祗律》所說的供養)



大凡供養有十種,謂:一者身供養,二者支提供養,三者現前供養,四者不現前供養,五者自作供養,六者他作供養,七者財物供養,八者勝供養,九者無染供養,十者至處道供養。

大凡供養有十種,所謂:一者身供養,二者支提供養,三者現前供養,四者不現前供養,五者自作供養,六者他作供養,七者財物供養,八者勝供養,九者無染供養,十者至處道供養。(《大乘義章》十四)



此中第一“身供養”者,於佛色身而設供養,名身供養。

第二供佛靈廟,名支提供養。僧祗律云:“有舍利者,名為塔婆;無舍利者,說為支提,或云通名支提。又,梵雲云塔婆,復稱偷婆,此翻方坟,亦言靈廟。阿含言支徵。”或稱塔婆,或稱支提,雖相同,然南嶽思大禪師之法華懺法言:“一心敬禮,十方世界;舍利尊像,支提妙塔,多寶如來,全身寶塔。”可知支提與妙塔者,別於舍利與尊像也。

此中第一『身供養』,於佛色身而設供養,名身供養。

第二供佛靈廟,名『支提供養』。《僧祗律》說:「有舍利的,名為塔婆;無舍利的,說為支提,或說通名支提。又,梵語塔婆,又稱偷婆,此翻譯方坟,亦言靈廟。阿含言支徵。」 或稱塔婆,或稱支提,雖相同,然南嶽思大禪師的法華懺法說:「一心敬禮,十方世界;舍利尊像,支提妙塔,多寶如來,全身寶塔。」可知支提與妙塔,是別於舍利與尊像。



《僧祗律》第三十三云:“塔法者,佛住拘薩羅國遊行時,有婆羅門耕地,見世尊行過,持牛杖扙地禮佛。世尊見己,便發微笑。諸比丘白佛:‘何因緣故笑?唯願欲聞!’便告諸比丘:‘是婆羅門,今禮二世尊。’諸比丘白佛言:‘何等二尊?’佛告比丘:‘禮我當其杖下,有迦葉佛塔。’諸比丘白佛:‘願見迦葉塔佛。’佛告比丘:‘汝從此婆羅門,索土塊並是地’,諸比丘即便索之。時婆羅門便與之得己。”

《僧祗律》第三十三說:』塔法者,佛住拘薩羅國遊行時,有婆羅門耕地,見世尊行過,持牛杖扙地禮佛。世尊見己,便發微笑。諸比丘白佛:『何因緣故笑?唯願欲聞!』便告諸比丘:『是婆羅門,今禮二世尊(迦葉、釋尊)。』諸比丘白佛說:『何等二尊?』佛告比丘:『禮我當其杖下,有迦葉佛塔。』諸比丘白佛:『願見迦葉塔佛。』佛告比丘:『汝從此婆羅門,索取土塊並是地』,諸比丘即便索之。時婆羅門便與之得己。」



“爾時世尊,即現迦葉佛七寶塔,高一由延,面廣半由延。婆羅門見己,即便白佛言:‘世尊,我姓迦葉,是我迦葉塔。’爾時,世尊即於彼家,作迦葉佛塔。諸比丘白佛言:‘世尊,我得授泥土不?’佛言:‘得授。’即時說偈言:‘真金百千擔,持用行佈施。不如一團泥,敬心持佛塔。’爾時,世尊自起迦葉佛塔,下基四方周匝欄盾,圓起二重,方牙四出,上施盤蓋,長表輪相。佛言:‘作塔法應如是。’塔成已,世尊敬過去佛故,便自作禮。諸比丘白佛言:‘世尊,我得作禮不?’佛言:‘得。’即說偈言:‘人等百千金,持用行佈施;不如一善心,恭敬禮佛塔。’”

「爾時世尊,即現迦葉佛七寶塔,高一由延,面廣半由延。婆羅門見己,即便白佛說:『世尊,我姓迦葉,是我迦葉塔。』 爾時,世尊即於彼家,作迦葉佛塔。諸比丘白佛說:『世尊,我得授泥土不?』 佛說:『得授。』 即時說偈言:『真金百千擔,持用行佈施。不如一團泥,敬心持佛塔。』 爾時,世尊自起迦葉佛塔,下基四方周匝欄盾,圓起二重,方牙四出,上施盤蓋,長表輪相。佛說:『作塔法應如是。』 塔成已,世尊敬過去佛,故便自作禮。諸比丘白佛說:『世尊,我得作禮不?』 佛說:『得。』 即說偈言:『人等百千金,持用行佈施;不如一善心,恭敬禮佛塔。』」(這裡的暗喻,需從有情自身中的七佛禮敬去明白)



“爾時,世人聞世尊作塔,持香花來奉世尊。世尊恭敬過去佛故,即受香花,持供養塔。諸比丘白佛言:‘我等得供養不?’佛言:‘得。’即說偈言:‘百千車真金,持用行佈施;不如一善心,花香供養塔。’爾時,大眾雲集,佛告舍利佛:‘汝為諸人說法!’佛即說偈言:‘百千閻浮提,滿中真金施;不如一法施,隨順令修行。’爾時,坐中有得道者。佛即說偈言:‘百千世界中,滿中真金施,不如一法施,隨順見真諦。’爾時,婆羅門不壞言,即於塔前,飯佛及僧。”

「爾時,世人聞世尊作塔,持香花來奉世尊。世尊恭敬過去佛,故即受香花,持供養塔。諸比丘白佛說:『我等得供養不?』 佛說:『得。』 即說偈言:『百千車真金,持用行佈施;不如一善心,花香供養塔。』 爾時,大眾雲集,佛告舍利佛:『汝為諸人說法!』佛即說偈言:『百千閻浮提,滿中真金施;不如一法施,隨順令修行。』 爾時,坐中有得道者。佛即說偈言:『百千世界中,滿中真金施,不如一法施,隨順見真諦。』 爾時,婆羅門不壞言,即於塔前,飯佛及僧。」



“時波斯匿王,聞氏尊造迦葉佛塔,即敕載七百車磚,來詣佛所,頭面禮足,白佛言:‘世尊,我欲廣作此塔,為得不?’佛言:‘得。’佛告大王:‘過去時,迦葉佛般涅槃時,有王名吉利,欲作七寶塔。時有臣白王:未來世當有非法人出家,當破此塔,得重罪。唯願大王當以磚作,金銀覆上。若取金銀者,塔故在得金。’王即如臣言,以磚作金薄覆上。高一由延,面廣半由延。銅作欄盾。經七年七月七日乃成。作成已,香花供養及比丘。波斯匿王白佛言:‘彼王德福多有珍寶。我今當作,不及彼王。’即便作,經七月七日乃成。成已,供養佛、比丘僧。”

「時波斯匿王,聞氏尊造迦葉佛塔,即敕載七百車磚,來詣佛所,頭面禮足,白佛說:『世尊,我欲廣作此塔,為得不?』 佛說:『得。』佛告大王:『過去時,迦葉佛般涅槃時,有王名吉利,欲作七寶塔。時有臣白王:未來世當有非法人出家,當破此塔,得重罪。唯願大王當以磚作,金銀覆上。若取金銀者,塔故在得金。』王即如臣言,以磚作金薄覆上。高一由延,面廣半由延。銅作欄盾。經七年七月七日乃成。作成已,香花供養及比丘。波斯匿王白佛說:『彼王德福多有珍寶。我今當作,不及彼王。』 即便作,經七月七日乃成。成已,供養佛、比丘僧。」



“作塔法者,下基四方,周匝欄盾,圓起二重,方牙四出。上施盤蓋,長表輪相。若言世尊已除貪欲、瞋恚、愚癡,用是塔,為得越毗尼罪,業報重故,是名塔法。”

「作塔法者,下基四方,周匝欄盾,圓起二重,方牙四出。上施盤蓋,長表輪相。若惡口說世尊已除貪欲、瞋恚、愚癡,用是塔,為得越毗尼罪(即突吉羅(惡作)),業報重故,是名塔法。」



“塔事者,起僧伽藍時,先預度好地作塔處。塔不得在南,不得在西,應在東,應在北。不得僧地侵佛地,佛地不得侵僧地。若塔近死屍林,若狗食殘,持來汙地,應作垣牆。應在西若南作僧坊。不得使僧地水流入佛地,佛地水得流入僧地。塔應在高顯處作。不得在塔垣中浣曬衣,著革履,覆頭覆肩、涕唾地。若作是言,世尊、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已除,用作是塔,為得越毗尼罪業,業報重,故名塔事。”

「塔事者,起僧伽藍時,先預度好地作塔處。塔不得在南,不得在西,應在東,應在北。不得僧地侵佛地,佛地不得侵僧地。若塔近死屍林,若狗食殘,持來汙地,應作垣牆。應在西若南作僧坊。不得使僧地水流入佛地,佛地水得流入僧地。塔應在高顯處作。不得在塔垣中浣曬衣,著革履,覆頭覆肩、涕唾地。若惡口說,世尊、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已除,用作是塔,為得越毗尼罪業,業報重,故名塔事。」



“塔龕者,爾時波斯匿王,往詣佛所,頭面禮足,白佛言:‘世尊,我等為迦葉佛作塔,得作龕不?’佛言:‘得。’過去世時,迦葉佛般涅槃後,吉利王為佛起塔。四面作龕,上作獅子像,種種彩畫。前作欄盾,安置花處,龕內懸幡蓋。若人言世尊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已除,但自莊嚴而受樂者,得越毗尼罪,業報重,是名塔龕法。”

「塔龕者,爾時波斯匿王,往詣佛所,頭面禮足,白佛言:『世尊,我等為迦葉佛作塔,得作龕不?』佛說:『得。』過去世時,迦葉佛般涅槃後,吉利王為佛起塔。四面作龕,上作獅子像,種種彩畫。前作欄盾,安置花處,龕內懸幡蓋。若有人惡口說世尊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已除,但自莊嚴而受樂者,得越毗尼罪,業報重,是名塔龕法。」



可知佛果菩提之上,為古佛起塔,禮拜供養之,是諸佛之常法也。如此之事雖多,且舉揚之。佛法有部殊勝,其中,僧祗律最根本也,僧祗律者,法顯始辟荊棘,至西天,上靈山而隨請來者也。祖祖正傳之法,當與有部相應。

可知佛果菩提之上,為古佛起塔,禮拜供養,是諸佛的常法。如此的事雖多,且舉揚之。佛法有部殊勝,其中,是僧祗律最根本,『僧祗律』,是法顯始辟荊棘,至西天,上靈山而隨請來的。祖祖正傳的法教,當與有部相應。



第三、現前供養,面對佛身及與支提而設供養。

第四、不現前供養,於不現前佛之支提,廣設供養。謂現前不現前,供養佛及支提塔廟,並供不現前佛及支提塔廟。現前得大功德,不現前供養,得大大功德,境寬廣故。現前不現前供養者,得最大最大功德。

第三、現前供養,是面對佛身及與支提而設供養。

第四、不現前供養,於不現前佛的支提,廣設供養。所謂現前不現前,是供養佛及支提塔廟,並供不現前佛及支提塔廟。現前得大功德,不現前供養,得大大功德,境寬廣故。現前不現前供養,是得最大最大功德。



第五、自作供養,自身供養佛及支佛。

第六、他作供養及支提。有少財物,不依懈怠,教他施作也。謂自他供養,彼此同為。自作供養得大功德,教他供養得大大功德,自他供養得最大最大功德。

第五、自作供養,是自身供養佛及支佛。

第六、他作供養及支提。有少財物,不依懈怠,是教他施作。所謂自、他供養,彼此同為。自作供養得大功德,教他供養得大大功德,自他供養得最大最大功德。



第七、財物供養佛及支提、塔廟、舍利。謂財有三種,一資具供養,謂衣食等。二敬具供養,謂花香等。三嚴具供養,謂餘一切寶莊嚴等。

第八、勝供養。勝有三,一專設種種供養,二純淨信心,信佛德重,理合供養。三回向心,求佛心中而設供養。

第七、財物供養佛及支提、塔廟、舍利。所謂財有三種,一資具供養,是衣食等。二敬具供養,是花香等。三嚴具供養,是餘的一切寶莊嚴等。

第八、勝供養。所謂勝有三,一專設種種供養,二純淨信心,信佛德重,理合供養。三回向心,求佛心中而設供養。



第九、無染供養。無染有三,一心無染,離一切過。二財物染,離非法過。

第十、至處道供養。謂供養順果,名至處道供養。佛果是其所至之處;供養之行,能至彼處,名至處道。至處道供養,或名法供養,或名行供養。就中有三,一者財物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;二隨喜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。三修行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。

第九、無染供養。無染有二,一心無染,離一切過。二財物染,離非法過。

第十、『至處道供養』。所謂供養順果,名至處道供養。佛果是其所至之處;供養之行,能至彼處,名至處道。至處道供養,或名法供養,或名行供養。就中有三,一者財物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;二隨喜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。三修行供養,為至處道供養。



供養於佛既有此十供養,于法於僧,類亦同然。謂供養法者,供養佛所說理教行法,並供養經卷。供養僧者,謂供養一切三乘聖眾及其支提,並其形像及凡夫僧。

供養於佛既有此十供養,於法於僧,類亦同然。所謂『供養法』,是供養佛所說理教行法,並供養經卷。『供養僧』,是說供養一切三乘聖眾及其支提,並其形像及凡夫僧。



次供養心有六。一、福田無上心,二、恩德無上心,三、生一切眾生最勝心,四、如優曇缽花難遇心,五、三千大千世界殊獨一心,六、一切世間出世間,具足依義心。謂如來具足世間出世間法,能與一切眾生為依止處,名具足依義。以此六心,雖是少物,供養三寶,能獲無量無邊功德。何況其多。

次供養心有六。一、福田無上心,二、恩德無上心,三、生一切眾生最勝心,四、如優曇缽花難遇心,五、三千大千世界殊獨一心,六、一切世間出世間,具足依義心。所謂如來具足世間出世間法,能與一切眾生為依止處,名『具足依義』。以此六心,雖是少物,供養三寶,能獲無量無邊功德。何況其多。(《大乘義章》十四)



如此供養,必誠心設修,是諸佛之必修處也。其因緣,廣見經律,亦尚是佛祖親自正傳也。執事服勞之日月,即是供養之時節也。安置形象,禮拜供養,起塔廟,立支提之儀則,獨于佛祖屋裡正傳也。非佛祖之兒孫,則不正傳。復次,如不如法正傳,則法儀相違;法儀相違,則供養不誠;供養不誠,則功德少也!(是故),必如法供養,習而正傳。令韜禪師陪侍曹溪塔頭經年曆月,盧行者晝夜不停碓米供眾,皆是如法之供養也。此是其少分,不暇列舉。當如是供養!

如此供養,必誠心設修,是諸佛的必修處。其因緣,廣見經律,亦尚是佛祖親自正傳。執事服勞的日月,即是供養的時節。安置形象,禮拜供養,起塔廟,立支提的儀則,是獨於佛祖屋裡正傳。非佛祖的兒孫,則不正傳。復次,如不如法正傳,則法儀相違;法儀相違,則供養不誠;供養不誠,則是功德少!所以,必如法供養,習而正傳。令韜禪師陪侍曹溪塔頭經年曆月,盧行者晝夜不停碓米供眾,皆是如法的供養。(《景德傳燈錄》卷五 令韜章) 此是其少分,不暇列舉。當如是供養!





參考資料:

《正法眼藏》道元著,何燕生譯註,宗教文化出版社,200311月。書號:ISBN 7-80123-557-6/B*17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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