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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
一元境界的特质



一元境界的特質



成道者(道成肉身)是時時處於一元思維境界(全然)中,即所謂「全境是我」的心物合一(即『性相一如』、『我即是梵』(白騾氏奧義書()4.8)、『上帝與我同在』(約翰福音 8.12-20)。在一元境界中,成道者是屬於一元的思維與待人接物的運作方式,全然不同於二元的對立式思維與待人接物。一元運作是心物合一境,是無能知心與所知物的,是不落入虛妄的識心分別,禪宗稱之為「恁麼」。而二元運作是落入識心分別,而有能知的心與所知物的虛妄相相對性。

(一)   在一元境界中,個體都自覺是大我(上帝)所生,屬大我全體的一部份,全然關愛著大我(上帝)。個體自覺觸目所及也都是自己的一部分,時時處於「愛人如己」、「同體大悲」的氛圍中。

(正法眼藏 身心學道盡十方是個真實人體也,生死去來真實人體也。

(正法眼藏 光明盡十方界,是沙門的全身。盡十方界,是自己的光明。盡十方界,在自己光明裡。盡十方界,無一人不是自己。

(正法眼藏 有時排列『我』而為盡界,須覷見此盡界的頭頭物物為時時也。

(約翰福音 17.21-3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。正如你父在我裏面,我在你裏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。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。你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,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。我在他們裏面,你在我裏面,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。

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九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問:佛菩薩當言以何為住?答:以無分別為住

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云何無二相?謂諸名言安足處事,由彼自性無所有故,非名言熏習想所行自性有故,說為無二。於此無二,若起二執,名為雜染。若無二執,名為清淨。又非一切名言安足處事,由彼世俗言說熏習想所行自性無所有故,非彼熏習智所行自性有故,說為無二。於此無二,若起二執,名為雜染,若無二執,名為清淨。

(《景德傳燈錄 卷十》)  長沙招賢大師上堂示眾說:「盡十方界(一元性緣起法境),是沙門識眼現成。盡十方界,是述說沙門家常語。盡十方界,是沙門的全身。盡十方界,是自己的光明。盡十方界,在自己光明裡。盡十方界,無一人不是自己。」



在二元思維當下,個體與境是相對的,舞台是以自我為中心。以自我為中心的運作,其待人接物的傾向是內聚的(黑法)。所以在二元運作下,個體間因自我的內聚,彼此間是以緊張的關係存在的。個體間的關係是弱肉強食、豪奪吞併。弱者往往被吸收而消滅,而這也時時影響全體個體間,必須重新建構緊張關係。因此個體死亡消滅的事件,是時時發生著。所以個體的二元思維運作就會出現的行為是,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.無知的、自私無親情的、不憐憫人的、陰毒、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.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。(羅馬書 1,28-31

在一元思維當下,是「無人唯境」的。舞台中心是移到所對的境,所對的境(人或物)是舞台的主角。以所對的境為中心的運作,其待人接物的傾向是外擴的(白法)。個體將所對的境視為自己延伸的一部分,彼此間形成一個大我的全體,就像是身體的每一部分組織、器官,都是為了整個身體的運作而服務著。所以在一元運作下,個體間因以大我為中心,彼此間是以互相合作的關係存在著。個體間是互相依賴的、互相支援的關係。在一元境界中,個體感知的是自己的渺小薄弱,但大我(上帝)是強大的、無所不能的。所以「愛人如己」的一元境界的心靈美德包括安貧樂道、謙沖自牧、返璞歸真、求則得之、過勿憚改、捨生取義、知行合一、推己及人、寬以待人、以德報怨、見不賢而內自訟、為善不欲人知等。馬太 11:29)、(馬太 6:33)、(路加18:16~17)、(路加6:41~42)、(馬太6:1~18

       (《大寶積經》卷五十七 入胎會) 釋迦牟尼說:「假令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。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汝等當知,若純黑業,得純黑異熟;若純白業,得純白異熟。若黑白業,得雜異熟。所以,應離純黑及黑白雜業,當勤修學純白之業。」



(二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的個體間,存在的因緣關係,是以大我(上帝)為目的運作的關聯性相看待。

(馬太福音 20.1-15

在一元思維當下,個體都體認是大我的一部分,為大我的目的而存在。彼此都是大我家族下的成員,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、「互助」相看待。彼此間在橫斷面是互相依賴的助緣關係,在縱深面是以因果的相關連性建立關係。這種因果助緣相關連的立體網絡,建立一全體大我的當下存在。因緣關係無所謂的好壞,只是為大我(上帝)的目的而運作著。所以每個成員接受所有的因緣關係,都感恩當下存在的位置,能為大我盡一分力量。

(三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會覺知擁有超過所需的資源是一種罪惡。

(馬太福音 19.21耶穌說、你若願意作完全人、可去變賣你所有的、分給窮人、就必有財寶在天上、你還要來跟從我。

(馬太福音 19.23耶穌對門徒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我又告訴你們、駱駝穿過鍼的眼、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。

(馬太福音 19.30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、在後的將要在前。

(馬太福音 25.40王要回答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、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

(馬太福音 25.45王要回答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、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。

       (《老子》第七十七章)  天之道,其猶張弓與?高者抑下,下者舉之,有餘者損之,不足者補之。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。

在一元思維當下,是以大我的全體為運作中心,個體間是互相依賴的關係。個體的過度發展將危害周圍的關係,大我全體也將受到傷害。所以個體會覺知到擁有超過所需的資源是一種罪惡。這時由於外擴的運作方式,會將過多的資源捐輸到不足的地方。所以在一元思維境界中,「布施」是求助於周遭,減低個體罪惡的行為。而無貪的「乞食」則是救援鄰人,減少其罪惡壓力的善行。這些是個體積極的、主動的、立即的行為。個體是在達到擁有資源低於、或等於周遭的環境時才有強烈的安定感。這是一種「高處高平,低處低平」的運作方式。

(四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凡存在的必然是有用的,無用的必不存在。

(正法眼藏 佛教)是故,朝成道夕涅槃之諸佛,不言功德欠缺。

(正法眼藏 都機)圓尖者,非去來之輪轉也。以使用、不使用來去輪轉,放行、把定、逞風流故,即為如是之諸月也。

(馬太福音 20.26你們中間誰願為大、就必作你們的用人。誰願為首、就必作你們的僕人。

(馬太福音 23.11-2你們中間誰為大、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。凡自高的必降為卑、自卑的必升為高。

(路加福音 9.49-50約翰說:『夫子,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,我們就禁止他;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。』耶穌說:『不要禁止他;因為不敵擋你們的,就是幫助你們的。』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個體間是互相依賴的,互相支援的關係。因此任何單獨個體的傷害都將會影響全體大我的運作,所以個體的傷害會被認為是大我的傷害,「救援」、「審判」成為任何其它個體主動的、積極的、必要的行動。「冷漠」這種思維,是不會在一元思維下出現的。個體間有其因緣的相關性,所以被「審判」是無用的個體,在一元境界中是無法存在的。因為無用的個體,是對大我有傷害的,在一元境界中是得不到支援的。若個體在一元境界中漸漸失去他的「用」,也將漸漸失去他的因緣性。所以愈有能力者,愈為別人所需要,也就愈有「用」,就愈必須付出更多,在大我中為其他成員服務。

(五)   一元思維的境界,不受物質運作所束縛的。但二元思維運作的肉體、頭腦思維,卻是與物質性運作緊緊相依存著。

(馬太福音10.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、不要怕他們.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、正要怕他。

人們不知道肉體與靈體分屬不同的境界,靈體存在於一元思維的境界是不受物質運作所束縛的,但肉體是屬於二元運作的世界,卻是與物質世界緊緊相依存著。當世界末日來臨時,是物質世界崩壞的時候,二元運作的世界將徹底遭到破壞。人不再能以肉體存在,只有進入一元境界才能避免這種崩壞的苦難。所以不能接受一元福音思維的人,在將來審判的日子所要受的苦難,肉體是與物質世界的崩壞一起的。

(六)   慈悲喜捨的四無量心力,會瓦解二元肉體我執的我癡、我見、我愛、我慢的四大束縛運作。

(約翰福音 11.33-6耶穌哭了。猶太人就說:『你看祂愛這人是何等懇切。』其中有人說:『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,豈不能叫這人不死麼?』

(創世紀 三17-8又對亞當說,你既聽從妻子的話,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,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,才能從地裏得吃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,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。

心靈肉體的二元運作是連續著,心靈靈體的一元性運作與頭腦的二元性運作之間,所以也是在心靈深處束縛靈體的最緊力量。在此心靈深處的二元性運作是內聚性的(黑法),建立以自我為中心的運作方式。而另一心靈深處的一元性運作是外擴性的(白法),建立以外境為中心的運作方式。若心靈從二元運作轉成一元運作時,稱為離關鍵(在佛教法中,頭腦知識的二元運作稱為『所知障』,肉體的二元運作稱為『煩惱障』)

(七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無主客關係、無內外關係。 (無我相、無人相)

主客、內外的關係,是二元思維的產物。此種二元思維的運作,造成個體間的關係被切割,全體的大我支離破碎。在一元境界中,無主客關係、無內外關係。個體所意識到的是全體的一分子,是大我內部的一分子。個體對全體的覺知意識是,「圓同太虛,無欠無餘」。

(八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空間距離的概念呈現圓,或無限小。 (無眾生相)

(正法眼藏 佛性)「籮籠一枚,時中十二。依倚不依倚,如葛藤依樹。天中及全天,後頭未有語。」

(正法眼藏 三十七品菩提分)釋迦牟尼佛說:「未運而到(即起點即是終點)名如意足。」

(啟示錄 1.8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主 全能的上帝說:「我是阿爾法,就是開始、我是歐米茄,就是終結。」

(路加福音 7.1-10)、(馬太福音 8.5-9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因為舞台的中心是全體大我,個體是大我內部的一分子,所有個體均在一元境界中。當個體對所對境的空間距離的感受升起念頭時,就直接感受到與大我全體同邊際。也就是說在一元境界中,個體升起空間距離念頭時,會有「我就是阿爾法,就是開始;也是歐米茄,就是終結。」的覺受。

(九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時間的概念呈現無限大。(無壽者相)

(正法眼藏 佛性)「籮籠一枚,時中十二。依倚不依倚,如葛藤依樹。天中及全天,後頭未有語。」

(約翰福音 11.6聽見拉撒路病了,就在所居之地,仍住了兩天。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個體意識到自己的存在,是全體大我中綿延不斷的因果相關連的一點。因為舞台的中心是全體大我,意識當下的時間感是無限的延伸。此中,無過去、無未來的思維運作。所有的存在事物均被歸類為當下。個體的存在感念頭升起時,對時間的意識是「永恆」。也就是說在一元境界中,所有事件的發生都是依著因緣相關性(即依著因緣時節的法則),但所有事件也都是在當下。(這裡的「時節」與時間是無關的)

(十)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與物質間的關係是「心物合一」境:一元境界透過信心可以運作物質基本性質的能力,影響二元世界中物質的表現,而這是無法用二元的物理定律來說明的

(馬太福音 17.20耶穌說、是因你們的信心小.我實在告訴你們、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子、就是對這座山說、你從這邊挪到那邊、他也必挪去.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。

(馬可福音 1.35次日早晨、天未亮的時候、耶穌起來、到曠野地方去、在那裡禱告。

(馬可福音 9.23耶穌對他說、你若能信、在信的人、凡事都能。

(馬可福音 11.23-24我實在告訴你們、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、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.他若心裡不疑惑、只信他所說的必成、就必給他成了。所以我告訴你們、凡你們禱告祈求的、無論是甚麼、只要信是得著的、就必得著。

物質,是二元思維的產物,是因為有主客、大小、空間和時間的運作才有的。肉體也就因這物質的運作而落入二元世界。人們不知道肉體與靈體分屬不同的境界,靈體存在於一元思維的境界是不受物質運作所束縛的,但物質的肉體是屬於二元運作的世界,卻是與物質世界緊緊相依存著。但在靈體一元世界不再有物質的概念,而是以物質(元素)能力的基本性質表現如萬法之地大稱堅性,火大為煖性,水大為濕性,風大為動性,空大為無礙之性,識大為覺知之性

一般二元思維運作的人,是「心隨物轉」,且心境(物)相離。對一元境界的成道者而言,所有周遭的一切物質環境、人事物,都是他心的意識能力展現的一部分。成道者是處心境(物)合一,是「物隨心轉」的。一元運作境界是「心物合一」境,透過信心運作物質(元素)基本性質的能力,影響二元世界中物質的表現,而這是無法用二元的物理定律來說明的。

「信心」是「心念(物、境)合一」的一元境界狀態。然而我們人的心念,是霎那霎那生滅的,一般人前一心念與後一心念變動得很快,而且心念一生起很快就轉成分別的意念的二元思維,這是信心淺、小的的原因。若於禱告時能定心於一念(物、境),則前一念不滅去,後一念不生起,此時就是「心念(物、境)合一」的一元信心境界運作狀態,也就有生起芥菜種子大小信心的機會。所以信心的大小就決定於禱告時的「定心」的深度與「念(物、境)」的廣度。深層的「禱告」可以使二元的頭腦運作停止下來,靈體的一元運作就可以慢慢掙脫二元肉體的束縛。時常的深心禱告,可以使二元的肉體習慣於一元的運作,並停止二元頭腦思維的干擾禱告者所處的一元境界。所以耶穌基督常常有機會就會到僻靜處作深心的禱告。

(十一)   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體用的關係是合一的。

(馬太福音 23.1-2那時、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、說、文士和法利賽人、坐在摩西的位上。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、你們都要謹守、遵行.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.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。

(馬可福音 1.21-8到了加加農、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。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.因為他教訓他們、正像有權柄的人、不像文士。

(馬可福音 2.9-11或對癱子說、你的罪赦了.或說、起來、拿你的褥子行走.那一樣容易呢。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、就對癱子說、我吩咐你起來、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。

(約翰福音 17.11-2聖父阿,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,叫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一樣。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,因你所賜給我的名,保守了他們,我也護衛了他們,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,沒有一個滅亡的,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。

二元頭腦的思維運作的另一個錯亂是----「言行不一,體用分離」。由於二元頭腦認識外在事物的運作方式是,創造了各種「名相」,並且錯認了名相就是外在事務的本尊的「體」。所以當心念想到這名相時,就好像頭腦已經達成了「用」,而不再經由身體去執行。例如當二元頭腦聽到別人說這樣話,「糖是甜的」,就好像已經感受到那個甜味,不需要再用自己的舌頭去嚐過。同樣的,聽到別人說,「愛人如己」,就好像自己已經知道什麼樣是愛人如己,而不需身體力行去實際感受。這是體用被分離的嚴重錯誤。

在一元思維及運作當下,個體對周遭事物認知的方式是由其當下的用,而非名相,是「當體即用,體用一如的」。個體是以大我(上帝)為體的,個體對本身、周遭事物都不再有自我體的覺受。而用也是以大我(上帝)的目的為用,就像是身體的每一部分組織、器官,都是為了整個身體的運作而服務著。即看到的用,是全體大我的用;看到的體,是全體大我的體。而事物的用與其體是合一的,當體即用。所以在一元境界中,認識事物的方法是透過其用,而非名言相。而這種認識的過程就叫做「悟」。

(十二)   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彼此間是以互相支援的關係存在,達成和諧的動態穩定。因此,個體會有穩定平安的喜樂感。

在一元運作下,個體間因以大我為中心,彼此間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、互相合作的關係存在著。當這種動態平衡達到穩定時,個體會有平安喜樂感的覺受。

(十三)   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面對事物時,是依其差別相,而不是頭腦意識的分別相。

在一元境界中,個體的思維及運作不再依頭腦的意識分別,而只依識的取相作用。頭腦的運作不再以二元對立的分類方式,而是以因果關連性的連結方式。存在事物以其在當下「用」的角色,決定其相關的位置;而不再以外在所建立的價值標準,決定其重要性。因為在一元境界中,無內外的二元思維,所以外在所建立的價值標準不再存在。取而代之的是,大我存在的絕對性意義。

(十四)      個體進入一元境界中的思維及運作當下,二元的操作將迅速瓦解。

二元的思維及運作,是依於弱肉強食的鬥爭方式做資源的分配。當個體改採一元境界的大我的思維及運作,這是以「平等」、「愛」的方式和諧的做資源分配。而這將瓦解二元架構緊張的社會結構。人跟人的關係,不在是階級性的服從,替代的是平等、愛的關懷。

(十五)      在一元境界是一心,個體(人)面對個體時,是依於靈體的感知力,不再依靠頭腦的經驗與知識的分別作用,而是透過靈體間彼此信心一元運作的溝通。所以個體不需要學習關於人性的知識,因為靈體都有洞悉個體的內心的能力,產生相應的作用。(通達他心能力)

(約翰福音 2.25他不需要人告訴他關於人性的事,因為他洞悉人的內心。

(馬太福音 9.3-4有幾個文士心裡說、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。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、就說、你們為甚麼心裡懷著惡念呢.

(馬太福音 10.26所以不要怕他們.因為掩蓋的事、沒有不露出來的.隱藏的事、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(十六)   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認識周遭人事物時,是依其因緣果報的相關性。所以他們除了洞悉自己的過去、當下與未來的因緣,也能清楚知道周遭人事物的過去、當下與未來的因緣。(通達宿命、未來能力)

(馬太福音 16.21-3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、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、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、並且被殺、第三日復活。

(馬太福音 24.1-3耶穌出了聖殿、正走的時候、門徒進前來、把殿宇指給他看。耶穌對他們說、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.我實在告訴你們、將來在這裡、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。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、門徒暗暗的來說、請告訴我們、甚麼時候有這些事.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、有甚麼豫兆呢。

(約翰福音 4.29你們來看、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、都給我說出了、莫非這就是基督麼。

(約翰福音 18.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,就出來,對他們說:『你們找誰?』

(十七)      在一元思維的境界中,個體是依自覺的覺性光去認知周遭的一切事物。當其覺知生起時,就像光一樣照亮周遭的一切。(漏盡智慧能力)

(約翰福音 3.19光來到世間、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、不愛光倒愛黑暗、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

(約翰福音 8.12耶穌又對眾人說、我是世界的光.跟從我的、就不在黑暗裡走、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

(約翰福音 12.35-6耶穌對他們說、光在你們中間、還有不多的時候、應當趁著有光行走、免得黑暗臨到你們.那在黑暗裡行走的、不知道往何處去。你們應當趁著有光、信從這光、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 耶穌說了這話、就離開他們、隱藏了。

(十八)能量與識結合的物質,行為的一元性物理學基礎,仍是基於系統的「熱力學平衡」~系統內的份子溫度(能量)是傾向於由高溫往低溫擴散,最後達均溫的平衡狀態。而這也是聖人提出「損有餘 補不足」、「民胞物與」、「博愛」的根源。這是因空間單元(神、佛性)的運作,使得系統的溫度傾向於平衡。空間單元是能量(光)的承載體!

    (《統一物理學》page 222) 「一旦我們發現併證明了浩瀚的宇宙空間中存在著基本物質單元,這無疑賦予了人們看似『真空』的空間以靈魂,使得人們將重新認識和發現宇宙空間的更多奧秘。」

一般人的心是在二元思維下,人與境是相對的,舞台是以自我為中心。所以一般人應該先有修心的工作,才能讓自己的心習慣於一元思維。如金剛師子﹕朗日塘巴的修心八頌,就是很好的思維練習口訣。

一切有情眾,更勝如意寶﹔但願成彼利,常懷珍愛情。

隨處伴誰時,視己較人卑﹔深心思利他,尊他為最上。

動靜觀自心,煩惱萌生初﹔危害自他時,急斥令消除。

性惡之有情,恆為眾苦迫﹔見時應珍愛,此難得寶藏。

他人以妒心,非禮謗辱我﹔惡言歡喜受,懺罪迴向他。

昔曾饒益人,深心寄厚望﹔彼雖仇報恩,尤視善知識。

願直與間接,獻利樂於母﹔如母有情苦,但願暗中受。

願一切我行,不受八法染﹔知法如幻智,無執而解脫。

而最能夠從成道者的言行,學習其一元思維的特質與方法的是 ---- 研讀新約聖經的四大福音。這是記載大事因緣下,道成肉身者---耶穌基督,以一元思維的運作,在人世間二元運作的錯亂中,如何傳道與遭遇的經過。目前也有證據指出年青的耶穌,在接受婆羅門一神教義時,也曾接受過這些教導。

『愛人如己』是發『自未得度先度他』的心,是發先度一切眾生的心。此即是菩提心。從佛道的一元性去理解,即『盡大地是真實人體』、『全境是我』,是盡十方界是一心,所以『自未得度先度他』也是『度自』,故此心即是佛心,念念於此中,即於一元性中修證一如,可惜道元禪師沒有從此處進一步申論。

佛言:「為何菩薩守護一事?是謂菩提心。菩薩摩訶薩,常勤守護是菩提心,猶如世人守護一子,亦如瞎者護守剩餘一目,如行曠野守護者。菩薩守護菩提心,亦復如是。因護如是菩提心,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因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故常樂我淨,具足而有。即是無上大涅槃。是故菩薩守護一事。」 (《涅槃經》卷二十五

「理」~一元性與二元性的比較

 

二元性的理

一元性的理

個體我、小我,「我是我、你是你」,有「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」四相。

全體我、大我,「人人是我、我是人人」,無四相分別。

我的

我的是我的、你的是你的。

我的、你的都是我們的。

心境

以我為中心,不能同理他人,以為自己隱藏的事,不會被揭露。

以同理心相待,凡隱藏的事,必被揭露(馬太福音10:26路加福音12:2)

覺性範圍

內聚性的自我,覺性光不外露,只界線在自己追求的物質。

外攝性的大我,覺性光普照萬物,盡大地是是一顆明珠。

行為

我滿足了,不需要的可以給你,但要以「名」交換以養「我」。

你缺乏不足,我有可以給你,就像右手給左手,不需要條件交換。

病識感

抱持我痴、我見、我慢、我愛,對外界人事物的悲苦無病識感。

具慈悲喜捨四無量心,會因同理心有「人溺己溺」的病識感。

物理學

以多數性暴力方式為理由,採取逆熱力學第二定律運作。

順熱力學第二定律運作,損自己的有餘、補他人的不足。

成就

以二元性的心,作一元性的善事,是心行不一,是無法轉末那識為平等性智的,所以只是累積了一元性行為善法的福德,無法成為轉識成智的功德。

以一元性的心,行一元性的事,是心行一如,能成就轉末那識為平等性智的功德。

戒條

各個小我之間會為累積生存資源而衝突,所以要設立無數的戒條、律法。

只要依著愛人如己,不需要任何其他戒律。

生死

恐懼肉體「小我」的消亡,但仍不知所措!

個人「我」溶入於大我中,不存在有「我」,所以也就沒有消亡的恐懼。

破壞性

為了怕「小我」的消亡,貪婪的奪取周遭的資源,逆行熱力學第二定律,發展成平等社會的「腫瘤」。

為了「大我」的正常運作,會盡力援助周遭的困境,甚至犧牲「小我」,有強烈成功不必在我的信念。(如受傷細胞的自己凋亡)

心王

有分別的第六意識為心王

以無分別的第七末那識為心王

相應心所法

共五十一個心所法,是造作善惡業的根本。

1. 遍行心所(5

2. 別境心所(5:欲、勝解、念、定、慧

3. 煩惱(6):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、不正見

4. 善法(11):信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嗔、無癡、勤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

5. 大隨煩惱(8):昏沈、掉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亂、不正知

6. 中隨煩惱(2):無慚、無愧

7. 小隨煩惱(10):忿、恨、覆、惱、嫉、慳、誑、諂、害、憍

8. 不定心所(4:惡作()、睡眠、尋、伺

總共十八個

1. 五徧行:作意、觸、受、想、思

2. 別境的『慧』心所

3. 四個根本煩惱:我愛、我癡、我見、我慢

4. 八個大隨煩惱:昏沉、掉舉、散亂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不正知

 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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